行业人士这么说:水产养殖水污染是工业污染的2倍?
根据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全国涉及水产养殖业的区县有2843个,水产养殖业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量分别为66.6万吨、2.23万吨、9.91万吨和1.61万吨,与整个工业源排放量相近,分别为工业源排放量的0.73倍、0.5倍、0.64倍和2.03倍。
从公报中可以看出,水产养殖业总磷排放量是工业污染源2倍。这一说法自提出以来被各媒体转发,社会对水产养殖业污染问题高度重视,社会舆论逐渐加大,养殖人员人心惶惶,甚至有逐渐形成软暴力的趋势,那么水产养殖到底有没有污染?有没有传闻中那么夸张?如何有效避免?笔者就这一话题询问了多名业内人士。
我个人并不提倡将水产养殖生产对水体的影响,称之为“污染”,水产养殖生产只是导致养殖水体富营养化,远不如工业污染那样严重,而且富营养化因子(主要为氮,磷)是可以被循环再利用的。目前,北京地区的环保部门对养殖尾水排放的检测和处罚比较严格,环保部门以国标3838的地表水标准来检测养殖尾水,不太认可我们本行业的SC/T9101尾水排放标准,因此导致很多渔场被处罚甚至关停,还有很多渔场不敢排水。
养殖水体当中的富营养化因素,氮磷是可以被重新利用的,根据养殖方式的不同,处理的方法也不一样。比如工厂化养殖方式下,可以利用物理过滤、微滤机、生化反应等等来削减水体当中的氮磷,但工厂化养殖方式仅限于养殖高附加值的品种,比如说观赏鱼或苗种繁育,真正的商品食用鱼养殖还是很难的。室外池塘养殖方式才是主要的养殖方式。因此重点应该在室外池塘养殖尾水的处理上。
目前对养殖尾水的处理主要可分为三部分:收集,分离,处理。其中重点在于处理,目前全国总站也推广7种尾水处理方法。可以因地制宜的采用,但我个人认为无论哪种方式,都不应该忽视水生植物对尾水氮磷吸收的重要性。
首先,水产养殖所造成的水体富营养化跟工业污染是不一样的。个人认为有效收集鱼粪、残饵等是避免水体富营养化的有效方式之一,寻找合适的方法达到水美鱼欢才好。减少鱼病或无鱼病出现是未来养殖的关键点。第二是需要利用好排泄物变废为宝。目前在河南省推行的168养殖模式可做到养殖水体“0排放”,且可自动排污、自动水粪分离。该模式利用人造室外循环水养鱼,拿出一部分面积做水净化处理达到循环利用,即清塘卖鱼时把水放到净化池,卖完后再抽上去。避免了原来卖鱼清塘,把水必须排到沟里。据统计,目前该模式集污效率可达75%,基本避免了尾水排放的困扰,且成本可控制在2-7万之间。
海马饲料配方师柳欣杰:
水环境污染来源有很多,其中养殖废水跟工业废水处理起来,成本相对节约,未来国内的养殖会趋于集约化、资本化、团体运作契作等不同模式,代表可以集约规范处理废水,养殖户也会更有认知,所以政府起到牵头作用很重要,透过辅导、培训、补助等不同方式引导,再加上相关业者提出低污染饲料,不再追求高蛋白饲料,多方面综合性治理下,水环境污染将会得到很大程度的控制。
以色列AquaMaof公司Eldan:
该种“污染”一般对应传统水产养殖业。如果这些模式将水排入自然水域,就会造成环境问题,因为这些设施的污水富含氮、磷、有机物和悬浮固体。这就是为什么 AquaMaof 正在推广以土地为基础的循环水养殖系统的原因,因为我们可以控制排放水的数量和质量,因此大大减小了影响。
该问题一是水产养殖业污染排放量较小,但是排放量集中趋势明显;二是水产养殖业污染治理应以生态治理为主。
在笔者看来“水产养殖业总磷排放量是工业污染源2倍”仅阐述了普查结果中的一项,水产养殖的确存在尾水排放现象,但需理性对待。据二污普数据显示,水产养殖业整个行业的污染排放总量仅占全国水污染排放量的0.03%,且其排放的氮、磷可转化为水体初级生产力。相比之下,工业源水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水污染排放量的0.04%,工业造成的污染以大气污染占比最大。所以,把水产养殖与工业污染贸然对比难免会造成群众对水产养殖污染排放的误解。
尽管如此,水产养殖存在污染排放仍是不争的事实,从以上业内人士的看法可以看出,各方对于尾水治理均持支持态度,并都在各版块中给出了不同的尾水处理方案,从设备、模式到生态处理,各方都在共同努力。近日,江苏又开始了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环境监管工作,海南“六水共治”、《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各省政策纷纷提上日程,相信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目标很快就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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