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较真的顾客点了条鱼,拼鱼骨头却发现少了一块:动手脚了!?
之前在某乎上看过一个高赞的故事,讲的是一群考古学生去外面吃饭,他们点了一条大鱼,吃完后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坐在桌旁聊天。
出于专业本能,他们开始边聊边拼鱼骨,结果拼着拼着就把整条鱼骨拼完,发现居然少了一块。
于是找来老板,刚开始老板狡辩说这不可能。
但这些学生把鱼的每块骨头都拼齐后,还一指给老板看,告诉他少的是哪个部位的骨头。
老板一看,发现遇到高手了。
在证据面前,饭店老板也只好承认了自己动了手脚的事实。
为表达歉意,取得对方的原谅,老板表示这顿可以免单,算是请对方免费吃一顿。
本来也是无心之举,白得了一顿免费的美味,自然也不想过度追究。
这是好久之前的故事,原本以为只是故事,没想到在现实中的餐馆里,这种现象居然层出不穷,时时都有发生。
甚至可以成为餐饮店的公认的“潜规则”。
这不,在1818黄金眼的报道中就有这么一个例子。
事情是这样子的,杭州的卢先生跟朋友去饭店聚餐,点了一条5.3斤的大头鱼。因为鱼是现杀现做的,点完鱼后,卢先生跟朋友便开始等待。
其实这个也不用等很久,因为这家饭店的就餐模式是顾客选鱼,然后顾客交钱,接着厨师拿到后厨处理,再端上桌,边吃边煮。
但当服务员端来处理好的鱼放下去的时候,卢先生觉得对方的动作有些异常。
他说,服务阿姨放鱼的动作是用手抹下去的,而不是直接倒下去的,而当卢先生想去翻鱼头时,服务员阿姨也劝他不要动,先盖火煮一下。
这就引起了卢先生的疑心,首先,他觉得这条鱼端上来的时候长度有点不对劲,直观上没有自己选的那条鱼那么长。
再者,他觉得对方的动作显然是在掩饰什么。
等煮了一会儿,再捞出鱼已经煮烂了,不好拼,但卢先生的朋友是一名有证的厨师,出于职业本能,他知道即便鱼肉烂了,鱼骨是不会变形。
于是在吃完鱼后,他们开始拼接鱼骨。
这一拼还真的发现少了一段,便找来商家理论,把心中的疑虑讲了出来。
首先是阿姨来澄清,极力否认自己有过掩饰行为,她说如果当时卢先生有要求,她是可以把整条鱼拎起来的。
如此,就没有后续这么多的争执。
接着是老板来解释,他们更是否认欺骗行为,并表示店都开了一年多了,从来没发生过这种事,怎么会缺斤少两呢?再者,我们留着一块鱼肉干嘛呢?
双方各有解释,但谁也不退让,于是开始查看监控,但后厨那块操作区恰好被挡住了看不到,最后只能让市场监督管理员来调解。
执法人员提出了一个比较直观有效的解决方案,那便是找一条重量非常接近的一条鱼来,现场杀了拼鱼骨,探一探其中的究竟。
这一对比,确实如卢先生所说的那样,少了五到六厘米长度的鱼骨。
另外,缺失鱼骨的两侧接口也不贴合。
而那一块,恰好是鱼肚最肥的那一段。
但老板也有自己的解释,他认为第一鱼也有胖瘦,即便两条鱼的重量非常接近。身形更扁,肉更多的鱼,可能骨头也就更短,故而影响到鱼的长度是有可能的。
再者,自己是开门做生意的,不可能为了这么一块鱼肉而影响信誉,若对方不相信,可以去后厨查找。
因为店里是现点现杀的模式,都是整条鱼卖的,也就不可能出现单块鱼。
如果对方有在店里查找到任何单块鱼,他们都愿意对此进行赔偿。
结果当然是不可能找到,但最后饭店老板还是愿意给卢先生免单,一共是三百多,另外愿赔偿500元。
他的出发点是:对方是来消费的,关键是要开心。
而卢先生却表示,自己并不是为了钱,只是想知道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商家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但因卢先生没有足够的实质性的证据证明饭店缺斤少两,故而当场不能立案。
对此,大家纷纷表示支持支持卢先生敢于维权的行为。
评论区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而且被报道出来的也并不少。
很多商家以为顾客不懂,便缺斤少两糊弄过去,没曾想遇到一个较真的,赔了夫人又折兵,还影响了店的信誉,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这件事公布出来后,引发热议。
也由此给一些商家一个警告,做生意就要以诚信为本,否则最后得不偿失,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遇上一个较真的专业人员。
(来源:苏念桥 众生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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