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华鲟从了解开始
中华鲟是⼤型江海洄游性鱼类,中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分布在东亚大陆架及其主要注入的河流中。它是古老而神秘的洄游鱼类,是唯一已知的秋季在长江繁殖的鱼类;它是长江鱼王,也是近海的常客,中华鲟一生绝水多数时间在海洋中度过,是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旗舰物种。
目前,我国闽江、钱塘江、黄河及珠江中华鲟已经基本绝迹,仅长江中华鲟有一定现存量。1981年葛洲坝截流后,阻断了上溯洄游通道,目前长江中华鲟自然种群在长江中的分布区域仅限于葛洲坝至长江口江段。中华鲟是世界现存27种鲟鱼中分布纬度最低的鲟种。
一、中华鲟的三大特点
1.独特的洄游习性
中华鲟亲体每年7~8月进入长江口,溯江而上,于次年10~11月份到达自然产卵场进行产卵繁殖(葛洲坝截流前可到达金沙江下游和长江上游江段,葛洲坝截流后,仅可到达葛洲坝下)。受精卵在产卵场孵化后,鲟苗随江漂流,第二年4月中旬至10月上旬长江口即出现7~38 cm长的中华鲟幼鲟,它们以后陆续进入海洋。
2、巨大的体型
中华鲟体型庞大,成年个体体长可达5米,体重可达千斤。其体长梭形,胸腹部平坦,尾部细;头呈三角形;吻尖长,微上翘;口下位,横裂,能自由伸缩;唇具乳突,鼻孔大;鳃弓肥厚,鳃耙呈棒状,排列稀疏
3、古老的鱼种和恐龙同时代
中华鲟起源于白垩纪,是非常古老的鱼类类群之一,在研究地球气候变化和鱼类演化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是海洋与河流信息和物质交流的重要纽带,是反映海洋和河流生态状况的重要指示性物种。
二、保护中华鲟,我们在行动
保护中华鲟对于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面对中华鲟数量锐减的严峻形势,政府和社会各界纷纷采取措施。
1、立法及建立保护区
1983年,我国全面禁止中华鲟的商业捕捞利用,1989年,中华鲟被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保护葛洲坝坝下目前唯一已知的中华鲟产卵场及其繁殖群体,1996年,设立“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保护长江口中华鲟幼鱼群体及其索饵场,2002年,设立“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
2020年3月28日,中华鲟保护联盟年度工作会议在湖北省荆州市召开。会上签订了《荆州中华鲟长久性保护基地项目三方协议》和《海洋馆中华鲟保育宣传协议》,并决定将3月28日定为“中华鲟保护日”。
2、人工繁殖与放流
1982年国家有关部门组建了专门的机构中华鲟研究所,开展中华鲟人工增殖放流方面的工作,通过长达20余年的人工保种养殖,中华鲟研究所和长江水产研究所相继取得了中华鲟全人工繁殖技术的突破。
“40年间,我们放流中华鲟接近800万尾。”2023年3月28日,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举办“中华鲟保护日”研讨会,中华鲟研究保护专家、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危起伟研究员透露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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