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打假人可以按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发表时间:2024/07/07 08:57:19  来源:食安共治  浏览次数: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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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事儿挺有意思的。有个叫汪巨的职业打假人,不服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他举报安徽芙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处理结果,就向相关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结果你猜怎么着?人家一查,这个汪巨在全国12315平台上可没少投诉举报,一共投诉了13次,举报了5612次!2023年,他就投诉举报咱亳州的企业267次,2024年1月到现在,又举报了63次。他买的东西大多是枸杞、黄芪、酸枣仁这些,投诉举报的问题都是“包装标识”“产品质量”啥的。

而且啊,2022年的时候,他就向这个机关提起过24件行政复议申请,有一次还一下子邮寄了十几份内容基本一样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涉及十几家不同店铺,买的产品和举报事由都差不多。后来,机关觉得他的购物行为明显超过正常消费需要,就复议驳回了后续8件案子。

2023年5月到11月,还有2024年1月、2月,他又陆续提起了好多行政复议申请,加起来可不少呢。这些申请涉及的产品和投诉举报事由都和之前差不多。

人家机关认为啊,他这购物行为明显不正常,根本就不是为了生活消费买东西的消费者。咱权利的行使得符合立法宗旨,能实现立法目的。法律既要保障咱依法寻求救济的权利,也得管管那些不当行使甚至滥用权利的行为。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像他这种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根本就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他也不具有法律保护的合法利益。所以不管被申请人对他的举报怎么处理,对他的合法权益都没实际影响。

最后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关就决定不受理他的行政复议申请。要是他不服这个复议决定,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的15天内,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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