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下单、寄“空包裹” 重庆某网店销售5864袋腊鱼近半为虚假交易
12月2日,川渝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两地查处的部分网络交易监管典型案例。重庆某网店销售5864袋腊鱼中2585袋为虚假交易。
近半数订单为虚假交易的“空包”
据介绍,重庆某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委托生产或购进成品的方式获得腊鱼产品,并在某电商平台开设店铺“X货郎旗舰店”上架销售。2023年7月5日,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发现8袋委托生产的“烟熏腊鱼”产品,其营养成分表标示有“脂肪:每100克34.1克(g),NRV%:57% ”等信息,对其中的营养成分表所标示的数值,当事人无法提供计算依据及相关检验报告。
不仅如此,通过调查,执法人员还发现当事人平台店铺已销售腊鱼产品5864袋,其中成交的6笔订单共2585袋产品为虚假交易,系当事人通过自行下单购买,实际没有邮寄产品,只是邮寄了一个有物流单号的空包裹。
该经营者存在生产经营标签上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和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此,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帮助直播间“增粉”他搭起“手机墙”
刘某为提高经济收入,于2022年10月从某电商平台、某二手电商平台购买了430台改装手机及配套设施设备(后卖出210套,剩余220套),配备100条宽带搭建了“手机墙”。调查发现,手机墙上摆放了200台手机,当事人为每台手机独立购买了直播平台或短视频平台虚拟账号,并自2022年11月开始从事帮助直播间主播涨人气和帮助直播平台用户账户涨粉、刷播放量等业务。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肖某某自2022年12月起,开始经营“涨粉”业务。通过购买“涨粉”名额,购买后通过微信联系意向购买者。谈妥交易后,购买“涨粉”服务的客户会通过微信向当事人发送链接(客户账号),并支付费用。当事人再将上述链接输入相应网址并输入“涨粉”数量,整个交易完成。对此,市场监管部门也依法对当事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为卖更多盲盒商家邀请司法鉴定概率
据介绍,四川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仅仅委托某司法鉴定机构对其盲盒产出概率运算方法进行鉴定,但未对任何一款盲盒实际产出概率进行鉴定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XX玩家”APP和小程序每一件盲盒产品主页面使用红色加粗字体显著标注“商品概率经司法鉴定真实有效,请放心购买”内容。通过这种方式,利用消费者对司法鉴定机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普遍认知,误导消费者,对消费行为构成实质影响。
对此,眉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当事人给予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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