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越南进口龙虾冒充本地龙虾,一水产品经营部被罚1万元

发表时间:2025/03/27 08:20:51  浏览次数:118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讲水产里的故事,用养殖人的语境,给你送来一个真材实料的匠心精品文章!

据“福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福建省发布2025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东山县西埔镇博远水产品经营部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视频号持续发布涉及其销售的冷冻锦绣龙虾原产地的宣传广告,称其销售的龙虾原产地为东山,并在微信平台上多次宣称“原产地发货”。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冷冻龙虾是通过广西的经销商经上海国际物流从越南进口到国内的。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规定的虚假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2024年9月,东山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10000元。

声明:本站属公益性没有商业目的的网站,上列文章仅供个人学习参考。本站所发布文章为原创的均标注作者或来源,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许可转载的请注明出处。本站所载文章除原创外均来源于网络,如有未注明出处或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

站(可搜索)"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第一线刘文俊视频号"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

查看评论[0]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