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枞阳一鱼塘承包者雇人敲诈勒索垂钓者 3人被批捕
日前,枞阳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业队、枞阳派出所成立的联合专案组,深入开展专案攻坚工作,成功侦办一起涉恶案件。2月27日,该案犯罪嫌疑人夏某某、王某玮、王某旺因涉嫌抢劫、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1月14日晚,枞阳县城发生一起持刀寻衅滋事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枞阳派出所及时将该案背后的涉恶线索移送县局“扫黑办”。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深挖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事实,成功查明犯罪事实。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夏某某(男,47岁,安庆市人)在枞阳城郊承包鱼塘,自2017年7月份以来,夏某某长期雇佣刑满释放人员或无业闲杂人员王某旺、王某玮等人看顾鱼塘,当有人在夏某鱼塘里面垂钓或者偷鱼时,王某旺等人不是通过正常程序处理或者报警,而是将这些人带至夏某的厂房内,通过大肆实施敲诈勒索、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以谋取利益,对周边居民形成心理控制,确立了在周边的强势地位,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对涉案的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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