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圆满完成年度禁渔工作,立案查处涉嫌非法捕捞案件604件967人
今年以来,重庆市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相关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圆满完成天然水域禁渔管理工作。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强化宣传
政府重视,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为加强禁渔管理,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结合“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要求,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重庆市2019年禁渔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19”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对重庆市禁渔管理和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作统一安排部署。
强化政策法规宣传。落实渔民、渔船的禁渔主体责任;将禁渔管理的相关政策直接宣传到群众,提高禁渔政策的群众知晓率,引导公众不参与非法捕捞,不在禁渔期购买、消费野生江河鱼。同时涉渔餐饮场所不宣传、不收购、不销售野生江河鱼,并对以前的已经制作涉及天然江河鱼类的菜单、广告等进行遮盖、删除;渔政机构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开展了“禁渔期专题普法宣传”,对部分非法捕捞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组织开展非法渔具集中销毁活动,实施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活动。
二、全民参与、群防群治,构筑“防护网”
完善群防网络。因地制宜地采取建立渔民专业合作社、群众性护渔组织,政府采购劳务服务、志愿者协勤协管,委托镇乡监管等多种方式完善禁渔管理的群防群治网络,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积极作用;据统计,全市有群众性“禁渔护渔”组织410余个,参与渔民7000余人,有效缓解了禁渔巡护力量不足的矛盾。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渔政举报热线、公安110和网络平台作用,畅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举报投诉的各类问题;与反电鱼协作中心的合作,全市渔政机构注册使用“江湖眼APP”及时受理处置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全市41个渔政机构共公布了41个禁渔打非的举报电话以及相关负责人的手机号。
三、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架设 “高压线”
组织全市禁渔期同步执法启动仪式。在禁渔首日,重庆市组织渔政、公安、海事、水利、生态环保、等部门执法人员、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反电鱼协作中心志愿者等在长江干流主城区水域等9个重点水域开展集中同步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及巡航执法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船艇180余艘(辆)、执法人员1100余名,巡航检查里程达1500公里。
组织渔政执法船队开展经常性的巡航检查。组织15艘特编渔政船队的执法船艇对长江干流、乌江干流和嘉陵江干流进行了经常性的巡航执法检查,在今年3月和5月的部长江办安排的中国渔政010和001对重庆市境内水域进行巡航检查期间,重庆市永川、江津、涪陵、丰都、忠县、万州、云阳、巫山和奉节等相关区县渔政机构出动渔政执法船艇配合中国渔政010和001进行巡航执法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采取水陆联合巡逻、沿江布控侦查、夜间蹲守抓捕等多种方式,严查各类非法捕捞;对涉渔餐饮场所实施执法检查,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销售终端;组织渔政特编船队,分别对与湖北、四川和贵州的交界水域以及重庆市区县之间的交界、共管水域开展联合检查。
据统计,禁渔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500余人次,执法车(船、艇)5600余艘(辆)次,组织执法检查3200余次,立案查处604件967人,其中由司法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390件620人,收缴网具3500余幅,没收电捕鱼作业工具470台套,没收或放生渔获物2900余公斤,行政罚没款40万余元,销毁非法捕捞船舶118艘。
四、实施增殖放流、人工鱼巢等生态修复措施,助力渔民增收
禁渔期间,各地整合财政资金、渔船燃油补助资金、涉渔工程生态补偿资金等共计460余万元,实施鱼类人工增殖放流、人工鱼巢等生态修复措施,累计投放鱼苗1300余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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