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业中的野生动物界定的建议
对养殖业中的野生动物品种一概禁养禁食,搞一刀切,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长期以来,在我们国内已经形成了驯养各种有较高食用价值和药用价值的野生动物的习惯,不少品种的野生动物经过训养后已经成为一种具有很高经济价值的新型家养动物,如野猪、竹鼠、狐狸、龟鳖、蛇等。这些原本的野生动物,经过长期的驯养已经转变了原本的生活环境和野生本质,不能再以野生动物定义了。如果不管实际情况搞一刀切,那只能伤害我们自己的经济结构,于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和膳食结构都不会有任何好处。
新冠肺炎病毒的携带者,即使是来源野生动物,也不是所有野生动物都携带有。更何况这些经过长期驯养改良以后的原本野生动物品种,实际上已经转变成为了人类养殖业的品种,不能再以简单的野生动物概念来定义。鸡鸭不是野生动物,但同样携带有禽流感病毒,我们为什么不全面禁止养殖家禽,来个一绝了之?这显然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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