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坚决斩断非法捕捞的黑色链条
发表时间:2020/07/15 16:07:09 浏览次数: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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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表示,坚决斩断非法捕捞的黑色链条。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表示,坚决斩断非法捕捞的黑色链条。
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捕捞等非法作业方式;非法捕捞和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跨区作业和生产性垂钓作业等行为;聚焦生产厂家、电商平台、渔具销售的店铺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禁用渔网具,以及发布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取缔制造工具的黑窝点、黑作坊,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集中治理整顿涉渔的“三无”船舶和大马力快艇,对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依法进行没收、拆解和处置。
李京生指出,公安部和农业农村部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措施有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以打开路”,坚决斩断非法捕捞的黑色链条。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捕捞等非法作业方式,非法捕捞和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跨区作业和生产性垂钓作业等行为,聚焦生产厂家、电商平台、渔具销售的店铺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禁用渔网具,以及发布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取缔制造工具的黑窝点、黑作坊,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集中治理整顿涉渔的“三无”船舶和大马力快艇,对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依法进行没收、拆解和处置。
二是全面组织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退捕渔民逐一上门走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渔的违法犯罪线索,建立健全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鉴定及损害评估程序机制,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损害赔偿等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与政策手段,依法依规完善政策性补贴、退捕安置政策与个人的违法违规记录挂钩机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公安、农业农村、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林草、网信等部门,既各司其职,又通力配合,打破部门界限、地域界限,建立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异地协查等执法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统筹用好各方执法力量,在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开展区域间的联合执法,确保监管覆盖面和违法查处率,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推动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源头监管,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强化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执法网络,将执法成效纳入市县政府绩效及河长制、湖长制的考核体系,制定执法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执法单位和人员的奖惩相挂钩,报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加强执法督查和暗访检查,实时通报行动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对执法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追责问责,对在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捕捞等非法作业方式;非法捕捞和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跨区作业和生产性垂钓作业等行为;聚焦生产厂家、电商平台、渔具销售的店铺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禁用渔网具,以及发布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取缔制造工具的黑窝点、黑作坊,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集中治理整顿涉渔的“三无”船舶和大马力快艇,对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依法进行没收、拆解和处置。
李京生指出,公安部和农业农村部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措施有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以打开路”,坚决斩断非法捕捞的黑色链条。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捕捞等非法作业方式,非法捕捞和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跨区作业和生产性垂钓作业等行为,聚焦生产厂家、电商平台、渔具销售的店铺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禁用渔网具,以及发布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取缔制造工具的黑窝点、黑作坊,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集中治理整顿涉渔的“三无”船舶和大马力快艇,对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依法进行没收、拆解和处置。
二是全面组织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退捕渔民逐一上门走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渔的违法犯罪线索,建立健全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鉴定及损害评估程序机制,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损害赔偿等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与政策手段,依法依规完善政策性补贴、退捕安置政策与个人的违法违规记录挂钩机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公安、农业农村、发展改革、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林草、网信等部门,既各司其职,又通力配合,打破部门界限、地域界限,建立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异地协查等执法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统筹用好各方执法力量,在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开展区域间的联合执法,确保监管覆盖面和违法查处率,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推动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源头监管,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强化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执法网络,将执法成效纳入市县政府绩效及河长制、湖长制的考核体系,制定执法考核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执法单位和人员的奖惩相挂钩,报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加强执法督查和暗访检查,实时通报行动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对执法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追责问责,对在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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