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打假维权”敲诈电商商家 恶意索赔被列入公安部打击网络犯罪典型案例
打着“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幌子,借助网络向电商商家恶意索赔,已经被明确列入公安部门的打击整治范围了。
公安部12月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发布了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两大案例为恶意索赔恶势力团伙。
以今年11月份广州公关机关打掉的章某强(网络绰号“大猪”)恶意索赔犯罪团伙为例,他通过传授犯罪方法、集体恶意索赔等手段发展骨干成员30余名,并在近一年发展团伙成员400余名,发展的团伙成员以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为主,以“拜师”名义传授犯罪方法,并收取“拜师费”近30万元。这些被发展的人员,组建了网络社团“大猪组”,以大量恶意评论、差评、灌水、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等手段,要挟网店商家,索要“保护费”“赔偿款”,他们甚至觉得勒索商家太慢,直接向电商索要保护费,称缴纳费用后即可免受其所在团伙的勒索,俨然成为线上“黑恶势力”。
而在今年7月份广东中山公安机关打掉的王某鹏、王某航恶意索赔犯罪团伙为例,王某鹏从2018年底开始组织成立工作室,先后招募十余名团伙成员,专门购买电商平台中使用“极限词”(如“最好”“绝对”等违反广告法的词语)进行宣传的商品,在商家未发货前申请退款,制造虚假交易,并将交易截图和“极限词”宣传截图上传至“全国12315线上消费者举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私底下再以撤销投诉举报要挟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市场监管部门高额处罚的心理,强迫商家缴纳“赔偿款”。据统计,仅6个月时间,该团伙累计向“12315平台”投诉举报6.39万条,非法获利200余万元,有的商家甚至因连续遭遇恶意索赔而被迫关停商铺。
在一些恶意索赔案件中,有的被害人因敲诈金额小,重视程度不够,花时间配合公安机关取证,不如花钱息事宁人;有的被害人法律意识淡薄,证据保存意识不够,导致聊天证据、相关数据丢失,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有的被害人在经营网店过程中确实存在微小过错,认为公安机关找上门不仅仅是调查取证,担心会受到处罚。
对此,公安机关提醒:在遭受涉信息网络黑恶势力不法侵害时,一定要沉着冷静,第一时间报警,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不法分子的恐吓威胁,而越陷越深;要保存好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这些都是认定犯罪事实的重要依据;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准确说明情况,并提供涉案账号,方便公安机关深入调查,尽快追赃挽损。
在12月24日的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据了解,公安部于2019年11月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团伙175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万名,刑拘犯罪嫌疑人1.64万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万起,查扣涉案资产299.5亿元。
针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特点,公安部及时开辟全新战场,明确打击方向,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严打网络“套路贷”“裸聊”敲诈、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网络暴力传销、网络“软暴力”催收等七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公安部紧紧围绕打击整治目标任务,建立多警种联合办案机制。从全国各地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于今年7月部署江苏、浙江、广东等9地公安机关对39起“裸聊”敲诈系列案件开展落地核查,抓获犯罪嫌疑人138名;于今年11月部署全国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打掉犯罪团伙13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12名,查扣涉案资产3.11亿元。
此外,公安部搭建全国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监测预警平台、“裸聊”敲诈案件串并系统,深化大数据应用,实时监测犯罪趋势。截至目前,该平台发起协作任务13.79万条,取得明显效果。据统计,全国疑似网络“套路贷”运营机构数量较2019年最高峰下降了86%,“裸聊”敲诈犯罪发案数自今年6月以来呈持续下降趋势。
公安部提醒:
遭受涉信息网络黑恶势力不法侵害要第一时间报警
公安部在此广大群众, 在遭受涉信息网络黑恶势力不法侵害时,一定要沉着冷静,第一时间报警;要保存好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准确说明情况,并提供涉案账号,方便公安机关深入调查,尽快追赃挽损。 广大群众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提高甄别能力,避免上当受骗!
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
十大典型案例(第5、6例为恶意索赔)
1、甘肃兰州“2.12”网络“套路贷”犯罪案件。
2019年3月,甘肃兰州公安机关打掉王某焘网络“套路贷”涉黑团伙,捣毁6个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69人,破获刑事案件309起,扣押冻结涉案财产15亿元。经查,2018年以来,王某焘等人先后注册了20余家空壳公司,开发“甜兔网”等24个网贷平台,以“套路贷”为手段,以“公司化运营”管理形式招募专业人员从事网络放贷业务,诈骗被害人借贷,收取超高利息,并通过多个平台“借新还旧”“以贷还贷”方式恶意垒高“债务”,骗取他人钱财,与24个催收公司建立外包催收关系,使用电话侮辱、威胁,发送PS裸照等“软暴力”手段进行非法催收,非法获利28亿余元,尚未收回非法债务约98亿余元,被害群众多达47.5万余人,严重扰乱互联网和金融管理秩序,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危害后果。
2020年9月28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宣判,王某焘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2、江苏张家港“有米有品”网络“套路贷”犯罪案件。
2020年4月,江苏张家港公安机关打掉“有米有品”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并通过“信息链”“资金链”深挖彻查,成功铲除“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和App推广平台等黑产链条。经查,以犯罪嫌疑人葛某克、王某、袁某瑶为首的犯罪团伙勾结境外金主,先后研发数十款“套路贷”App,并招募大量承兑商,通过自主研发设计的“火牛”平台流转、结算资金,规避公安机关监控打击。据统计,该“火牛”平台先后为“有米有品”等29款“套路贷”App提供洗钱服务,资金流水达4.9亿,非法获利9000余万元。
3、广西贺州“6.29”跨境“裸聊”敲诈犯罪案件。
2020年5月,广西贺州公安机关打掉陈某忠等人“裸聊”敲诈涉黑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扣押冻结涉案资产500余万。经查,2019年以来,陈某忠、褚某章等人先后在柬埔寨、缅甸等地窝点,以在境外高额报酬为借口,诱骗、组织大量中国公民偷渡出境,并勾结当地武装黑社会势力限制出境人员人身自由,通过威逼利诱强迫出境人员从事“裸聊”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案92起,受害人700余人,遍及全国28个省(区、市)。2020年9月,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陈某忠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4、福建厦门冯某文跨境“裸聊”敲诈犯罪案件。
2020年5月,福建厦门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长期盘踞在印尼雅加达的“裸聊”敲诈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62名,破获案件900余起,查获涉案财产1500余万元。经查,冯某文等人通过QQ假冒年轻女性,以视频“裸聊”引诱被害人下载安装木马App,进而窃取其手机通讯录,后在“裸聊”过程中诱使被害人露出隐私部位并录制视频,再以向被害人通讯录好友群发“裸聊”视频相要挟,强行索取非法财物。该犯罪团伙对被害人、尤其是对一些公职人员,以种种理由反复敲诈盘剥,直至“榨干为止”,给被害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对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
5、广东中山“6.16”恶意索赔犯罪案件。
2020年7月,广东中山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王某鹏、王某航恶意索赔犯罪团伙,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破获刑事案件50余起。经查,2018年12月,王某鹏组织成立工作室,先后招募十余名团伙成员,有组织、有目的的实施恶意索赔犯罪。该犯罪团伙专门购买电商平台中使用“极限词”(如“最好”“绝对”等违反广告法的词语)进行宣传的商品,在商家未发货前申请退款,制造虚假交易,并将交易截图和“极限词”宣传截图上传至“全国12315线上消费者举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私底下再以撤销投诉举报要挟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市场监管部门高额处罚的心理,强迫商家缴纳“赔偿款”。据统计,仅6个月时间,该团伙累计向“12315平台”投诉举报6.39万条,非法获利200余万元,有的商家甚至因连续遭遇恶意索赔而被迫关停商铺,严重扰乱了电商平台商家正常经营秩序。
6、广东广州章某强恶意索赔犯罪案件。
2020年11月,广东广州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章某强恶意索赔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经查,犯罪嫌疑人章某强通过传授犯罪方法、集体恶意索赔等手段发展骨干成员30余名,并不断招揽在校学生、社会闲散人员发展下线,组建网络社团“大猪组”,以大量恶意评论、差评、灌水、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等手段,要挟网店商家,索要“保护费”“赔偿款”,一年来共组建QQ群组200余个,发展恶意索赔“学徒”400余名,仅“拜师费”就非法获利近30余万元,在网络电商平台形成恶劣影响。
7、陕西榆林谈某平负面舆情敲诈犯罪案件。
陕西榆林公安机关成功打掉谈某平负面舆情敲诈涉黑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经查,2016年以来,谈某平等人利用新闻记者身份,以山西省市场信息报社为依托,以西安焦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掩护,纠集多人假借舆论监督之名,有组织地滥用媒体监督权,通过负面线索采访、有偿删帖等方式操控舆论,以网络暴力为手段,以拍摄、采访、曝光等方式相要挟,对多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作案72起,非法获利600余万元,在榆林市乃至陕西省舆论媒体界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新闻舆论生态环境。2019年12月,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谈某平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
8、浙江杭州尚某庄负面舆情敲诈犯罪案件。
2019年,浙江杭州公安机关成功打掉尚某庄负面舆情敲诈团伙,先后抓获嫌疑人15名,破获案件20余起,查获涉案财产1300余万元。经查,2011年4月至2019年1月期间,尚某庄以中华工商时报浙江记者站为依托,假借媒体监督之名,借助传统纸媒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肆意编造不实信息、散播网络谣言,在网络空间蛊惑网民,以曝光负面新闻相威胁,以“宣传费”“广告费”“论坛费”等名义向多家企业勒索现金280余万元;强迫曝光对象采购其推销的商品,销售金额上千万元,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2020年8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尚某庄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9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9、辽宁丹东邢某鑫网络水军滋事犯罪案件。
2020年4月,辽宁丹东公安机关成功打掉邢某鑫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查获涉案财产200余万元。经查,2019年以来,邢某鑫等人注册文化传媒公司,以开展“影视制作策划”“经济服务”等业务为掩护,打着“快手崔永元、监督各大网红”的旗号,纠集刘某鹏等10余名团伙成员,长期在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针对快手直播平台的“网红主播”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并以发起负面“集群炒作”和“人海投诉举报”等手段相要挟,胁迫多名“网红主播”加入其组织的“主播工会”,为其“直播带货”牟利。近一年时间,该团伙敲诈勒索多名“网红主播”,非法牟利近百万元,严重破坏了互联网正常秩序。
10、江苏泰州“6.17”网络“软暴力”催收犯罪案件。
2020年6月,江苏泰州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王某齐“软暴力”催收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破获案件57起,查获涉案财产800余万元。经查,2018年以来,王某齐纠集周某月等人,以中金汇昇资产公司为掩护,采取电话轰炸、短信轰炸、假装上门、发照片恐吓等方式对网贷借款人实施“软暴力”催收,受害人数超2000人。该团伙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重点催收对象,分享“软暴力”催收经验,鼓励大家通过对欠款人通讯录中亲友、同事等人的电话、单位座机进行持续骚扰,给欠款人制造压力,逼迫欠款人还钱,甚至出现连续5天以不间断电话轰炸等手段骚扰泰州某医院行政办公室、导医台、120中心,导致该医院急救中心瘫痪,行政和医务服务无法有序开展,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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