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带来哪些重大影响?媒体、专家怎么说?

发表时间:2021/03/08 20:19:58  浏览次数: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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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向公众发布,引发了社会关注


豺、长江江豚等65种野生动物由国家二级保护升为国家一级保护,新《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8种(类)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89年发布后,直到这次大幅调整之前,除2003年和2020年分别将麝类、穿山甲所有种调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外,没有进行过系统更新。


“30多年间,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国家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蒋志刚说,一些濒危野生动物得到有效保护,濒危程度得以缓解,而部分野生动物濒危程度加剧,还有一批新的珍贵、濒危物种随着研究的深入被发现,需要及时保护。对《名录》进行科学调整十分必要。


新《名录》变化很大,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大大增加。从这组数据中,变化之大可见一斑:


——在保留原《名录》所有物种的基础上,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比原先受保护物种总量还多。其中,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将豺、长江江豚等65种野生动物,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野生动物,由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二级;


——新《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8种(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上述物种中,686种为陆生野生动物,294种和8类为水生野生动物。


新发现的濒危物种,在这次《名录》调整中倍受关注。“这次调整及时列入了我国近年新发现、有新分布记录的珍贵、濒危物种。”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物研究所所长、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教授时坤表示,如白颊猕猴、懒熊、红鬣羚等物种,在西南地区呈小种群或边缘性分布,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需对其开展重点保护。


纳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保护级别升级,意味着对物种的保护力度明显加大


值得关注的是,在《名录》征求意见稿中,藏羚、藏野驴、熊猴、北山羊、蟒蛇等5个物种拟降为二级,不过在正式公布的《名录》中,只有熊猴、北山羊、蟒蛇3个物种降级。


“熊猴、北山羊、蟒蛇种群稳定、分布较广,对它们予以降级,体现了保护工作的成效,也是基于科学评估的结论。”时坤说,藏羚、藏野驴没有降级,主要是担心降级后,破坏物种的违法成本降低,有可能导致盗猎行为反弹,威胁物种生存。


新《名录》为啥增加这么多物种?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地学院教授张伟认为,一方面,我国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物种保护能力越来越强,有能力把更多的物种纳入重点保护范围。近年来,我国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各类自然保护地总数达1.18万处,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8%,有效保护了90%的植被类型和陆地生态系统、85%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同时不断强化濒危野生动物保护,为300多种濒危野生动物建立了稳定的人工繁育种群。另一方面,随着分类学发展,动物分类体系发生不少变化,《名录》调整考虑了这一重要变化,这也导致纳入保护范围的物种增多。


纳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保护级别升级,意味着对物种的保护力度将明显加大。物种保护升级,保护项目和经费投入都会有所增加,这对种群和栖息地逐渐恢复具有重要意义。


“保护级别不同,还意味着法律上针对打击盗猎、非法走私、非法贩卖等有不同的量刑标准。”蒋志刚表示,《名录》调整,给一大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带来新的契机。


针对重点保护物种,应尽快制定拯救计划,恢复受威胁物种种群与栖息地


《名录》大幅调整,无疑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名录》调整纳入更多物种,需要配套相应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有关部门要制定配套管理措施。”中国林科院自然保护地研究所所长金崑说。


时坤建议,物种纳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后,应尽快制定拯救计划,恢复受威胁物种种群与栖息地。还应结合保护地建设,加大力度保护珍稀物种的栖息生境。


明晰责任,做好协同,能力建设得跟上。


时坤认为,物种纳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并不意味着只是国家有保护责任,地方应与国家协同,加强基层保护能力建设,把责任落实到县区一级。金崑也表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应体现集中资源、突出保护的原则。国家与地方重点保护名录之间的物种要平衡,要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责任,以便于管理和执法。“一些物种纳入国家重点保护行列,监管、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学习掌握有关知识,如辨识技术、处罚标准等。”金崑说。


加强监管,强化公众参与,保护才能出实效。


在新《名录》中,有60余种物种被标注了“仅限野外种群”,对此,时坤解释说,一些物种有成熟的养殖技术,有稳定的人工种群,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管理,比如梅花鹿、马鹿等。“这样标注区分了物种的野外种群和人工种群,不搞‘一刀切’,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当然,还要加强监管,严打违法捕猎野生种群充当人工种群的行为。”


蒋志刚表示,保护野生动物,不应以损害当地居民的利益为代价,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及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引导当地居民从野生动物保护中获益,吸引他们主动参与,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名录》每5年根据评估情况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比较全面、科学、符合实际,但也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金崑表示,要加大科研投入,加大物种资源调查监测力度,科学评估种群状况,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依法定期更新或调整《名录》,构建合理的《名录》进出机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确保珍贵、濒危物种种群及栖息地安全,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科学认知,引导公众自觉抵制违法行为、支持保护工作,形成社会各界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

专家观点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赵依民:

明后年将会开展新的考察,我们就能知道最新的江豚种群数量。江豚之前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是农业农村部下文按照一级保护动物的要求来进行保护。现在正式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将意味着在国家层面保护力度的大大加强。社会各部门更认可,更不敢碰红线。

中科院水生所研究员王丁:

长江江豚保护是长江大保护成果的重要显示器,保护江豚,并不仅仅是对一个物种的保护,而是对整个长江的保护。目前,江豚种群快速下降的趋势已得到遏制,这得益于我国正在推进的长江大保护战略。

中科院水生所研究员、鲸类学科组组长王克雄:

江豚保护上升一级后,保护措施、保护力度将加强。江豚过去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比如对江豚可能有影响的涉水工程建设只要省一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就行了,现在升为一级之后,这些工程的审批必须要上升到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审查批准才有效。野外江豚保护力度将加强。目前国家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今后渔业活动对江豚的影响是越来越小了,但是航运、涉水工程的建设等等,就成为影响野外江豚生存的重要因素。江豚升为一级之后,这些涉水工程、航运工程在建设设计、施工和运营时,对江豚的影响将会被充分地考虑并在国家层面上监管,还会被社会广泛关注。江豚保护升为一级后,江豚如果因为人为伤害而导致受伤或者死亡的情况发生,嫌疑人将要承担更重的刑法处罚。最近,江豚频频在武汉江段出没,尤其出现在市民活动相对频繁的江滩、水域,引人关注。我们应该主动避让江豚,避免打扰江豚的活动。如果发现有人伤害江豚,市民应该积极主动向渔政部门反映。

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鹿志创:

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发布,备受关注的斑海豹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晋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由于利益驱使,非法捕捉、买卖斑海豹事件时有发生,国内专家学者呼吁对将斑海豹升级保护已有多年,此次晋升将对加强斑海豹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根据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不同,在开发利用管理的审批权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方面都有区别,今后保护斑海豹的执法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斑海豹保护之路任重而道远,建议加强沿海地区保护斑海豹的巡护执法力度,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尤其是对偏远地区的普法宣传。

北京师范大学动物学教授、中国动物学会副理事长张正旺:

环境变化是非常快的,科学研究也在不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经常会有新的发现。所以我们希望能形成一种机制,定期进行调整,最理想是每5年进行一次调整。期待在此次大调整的基础上形成“5年一评估”的良性循环,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同时,该《名录》对于进入其中的物种保护将起到正面推动作用。而那些没有纳入的物种,并不是说不珍稀,也与对物种了解程度不够有关。下一步,针对现有的保护名录抓紧出台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尤为重要。

媒体观点

新华网、人民网:

2月5日,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公布。豺、长江江豚等65种野生动物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野生动物由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二级。名录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

搜狐新闻:

此次《名录》调整后,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上述物种中,686种按陆生野生动物由林草部门管理,294种和8类按水生野生动物由渔业部门管理,其中虎纹蛙在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里,是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而在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里,虎纹蛙被调整为水生野生动物。而且在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里,特别强调了“仅限野外种群”,这意味着只要取得了相关的合法证件以后,虎纹蛙就可以进行人工繁育、养殖、销售、食用了,虎纹蛙和大鲵(即娃娃鱼)是同一个情况了,相信这对虎纹蛙等品种的养殖户来说是一个超级利好的消息。

中国新闻网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发布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告,其中备受关注的大连斑海豹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晋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并命名为“西太平洋斑海豹”。据悉,新版《名录》直接附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用于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在处理偷猎、非法运输、倒买倒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名录起到参考量刑的作用,也是对我国目前野生动物保护情况的一次巨大梳理,它关系到未来中国野生动物保护的发展方向,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中国环境新闻:

前段时间,细心的网友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看到了螺蛳也在其中,有人在社交网络上问,是不是再也不能合法地“嗦粉”了?经过一番了解,原来这是一个由于学术界使用的正式名称和民间俗名重合所造成的误会。拟定入保的螺蛳/Margarya melanioides是分布地仅限于云南高原冷水湖泊的一种珍稀螺类。螺蛳/Margarya melanioides过去也曾经被云南当地人作为食物,但目前的生存状况堪忧。由于它们生性乖戾,对环境和食物要求严苛,仅以硅藻为食,加上青鱼和福寿螺等的入侵,加之湖泊的开垦和水质被污染,破坏了它们的生存环境,还有人类的过度捕捞,使螺蛳属成员已经处于灭绝边缘,一些物种甚至已经在这几年间走向了灭绝。可以想见,螺蛳/Margarya melanioides进入《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已经是迫在眉睫。但此螺蛳非彼螺蛳。螺蛳粉中的螺蛳实际上是民间所说的“螺蛳”,它们基本上都在田螺科石田螺属的范围之内,包括耳河螺、中国圆田螺、铜锈石田螺、方形石田螺、梨形石田螺等。这些螺蛳野外数量极大,并不是名录中被保护的品种。吃它,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风险。

快资讯

2月5日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布,其中中国鲎和圆尾鲎正式“晋级”从原先的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提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着中国鲎、圆尾鲎被正式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政府部门和公益组织往后的工作将得到更好的法律支持,相信在国家法律的保护下,鲎将在北海这片滩涂上生活得更好。

北京日报:

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发布,新增平胸龟及地龟科的乌龟、地龟、黄喉拟水龟、花龟、闭壳龟等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未经许可禁止养殖,已经养殖且未办理合法手续的需在今年6月30日前申办相关行政许可,或捐给渔业主管部门指定接收单位,如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等部门。

湖北日报

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向公众发布。其中大鲵、虎纹蛙、哲罗鮭、松江鲈、锦绣龙虾、乌龟、花龟、黄喉拟水龟、胭脂鱼等水生野生动物仅限野外种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这也预示着人工繁育的虎纹蛙、大鲵、乌龟等产业统统在市场上解禁了,可在农田水塘养殖,亦可在菜市场销售。

新名录在全部保留原名录所有物种的基础上,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新名录中包括294种和8类为水生野生动物,豺、长江江豚等65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一级,这是我国32年来首次对名录进行大调整。此次名录的大调整顺应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形势,扩大了保护范围,也有利于根据野生资源变动情况和最新研究成果,更加科学合理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珍稀濒危物种需要我们加倍呵护,建议进一步加大新名录的宣传,强化物种拯救保护工作,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同时加大打击力度,依照新名录严防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及破坏栖息地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禁止滥食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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