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曹晓风委员:禁烧秸秆导致病害增加,建议科学评估和研究秸秆还田对农作物病虫害的影响
3月6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晓风在小组讨论时指出,完全禁止焚烧秸秆引发了社会争议,有必要进一步科学评估和研究秸秆还田对农作物病虫害的具体影响,优化相关管理政策和措施,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来自一位院士委员的建议,是难得的科学理性之声。
秸秆还田在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等方面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完全禁烧也导致一些农作物病虫害加重、农药使用量增加等问题,亟须引起重视。”在农业界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晓风说。
秸秆还田是重要生态农业措施,旨在固碳减排,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自1999年4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来,禁止秸秆焚烧政策在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和维护公共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助力大气质量的改善。然而,这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导致粮食主产区农作物病虫害加重、农药使用量增加等问题。
曹晓风委员指出,通过多位专家多年实地调研,了解我国农作物病虫害现状及主要问题。秸秆还田带来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部分粮食产区病虫害日趋严重。调研显示,东北寒地水稻秸秆还田后,病虫害呈加重发生趋势。通过广泛的农户走访和文献调研发现,秸秆还田措施在我国粮食作物生产中导致病虫害的发病率和病情指数分别上升了9.5%和12.2%。
二是农药使用量增加,造成污染转移。针对轻度螟虫和大斑病的防治,化学农药的使用频率相对较低。二化螟等病虫害发生加重后,对早稻二化螟的防治已经从每季一次的施药频率增加到了2—3次。
农药用量的增加不仅导致土壤和粮食中的农药残留量增加,进而造成污染的转移,还因为连年使用高毒化学农药,使得螟虫和病菌逐渐产生抗药性,既增加了防治的难度,也提高了种植成本。
为了有效应对秸秆还田下农作物病虫害问题,确保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曹晓风委员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秸秆会污染空气,影响交通视野,要保护大气,就要禁止焚烧,这种直观的逻辑最终就反映在具体法律的层面上。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如下: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在实施的过程中,有的地方和部门往往会把“在人口集中地区”几个字有意无意地隐去,不管具体区域和前提,一律变成“露天焚烧秸秆罚五百元以上”。试想,在上千人的村庄聚集性大量烧秸秆,和在西北无人荒地烧几十秆,带来的影响应该是不一样的。
从延续几千年的农业习惯来看,烧秸秆本是一种民间智慧,是物尽其用的传统。背后还有着朴素的自然循环、以火生土、利育万物的理念。从实际操作来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病虫害的发生,减少杂草数量以及增加田间钾磷成分的好处。由此可以少用杀虫农药和化肥,也就减少了化学药剂对水源和土地的污染。
院士历经4年的调查亦发现,秸秆不烧掉而直接还田,病虫害呈加重发生趋势。这意味着,地面空气虽是好了,地下良田却有可能受伤。
但是,在都市化主导的现代语境中,大气污染是必须考量的因素,地面交通不受干扰也是应该保障的。因此秸秆还能不能烧,就类似于烟花爆竹还能不能放一样,属于现代科学标准与集体文化经验之间的碰撞和冲突。
曹晓风院士建议,协调农业和环境监管部门进行科学评估,为秸秆还田政策的实施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并通过法规明确秸秆还田的标准和要求。面对广袤的中国农村土地,治理方法应是多元的,对于广大基层管理者来说,院士的建议确实在科学与法律、经验与新规,乃至传统与现代之间给出了实事求是的路径,很值得有关部门对照检讨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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