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水产品无法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一律禁售禁用

发表时间:2020/07/03 20:37:10  浏览次数: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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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发布会,介绍农贸市场防疫与监管相关工作。会上,谈及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保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稽查专员陈谞介绍,下一步,将以北京新发地市场为警戒,着力排查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对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无法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的水产品,一律禁售禁用。包括批发市场在内的农贸市场是城市食品供应的重要渠道。据了解,70%以上的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均通过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进入市场流通。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督促各地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认真落实属地管理的责任,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以北京新发地市场为警戒,着力排查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部署加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风险的管理。

一是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指导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责任,保证采购销售的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最大限度的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和疫情传播风险。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对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无法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的水产品,一律禁售禁用,加大对位于地下、半地下场所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不合格食品。

三是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限制活禽交易和宰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活禽集中宰杀,逐步取消活禽市场交易。

四是加强菜篮子产品的价格监测,保证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水平的稳定;加强对社区菜店、农副产品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督导检查,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保证市场食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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