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送4500万尾鱼苗因健康码带星号被拒下高速鱼苗全死亡 当地已介入调查
4月16日,负责运输4500万尾鱼苗的货车司机李先生因行程码带星,在江苏连云港被拒绝下高速,车上价值10万余元的鱼苗死亡。
按连云港当地的防控政策,配送站本应该提前报备货车司机相关信息,取得通行资质。既然办理了相关手续,为何到了高速路口又出了问题?
对此,负责报备的配送站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在报备时,司机李先生提供的是没有带星的行程码,他并不知道李先生去过徐州。
21日下午,连云港海州区方面回复,在当地有关部门的调解下,相关问题已得到了解决。
李先生运送的鱼苗
行程码带星下高速被拒
4月15日,山东货车司机李先生接到订单,要求他从河北秦皇岛上高速运送4500万尾鱼苗到连云港。4月16日,在秦皇岛装货后,李先生出发前往连云港。
“鱼苗要在24小时内送到,我在16日凌晨便发车了。”李先生说。本想着早起运输,当日便可以到达。没想到在连云港西高速收费站准备下高速时,李先生被拦了下来。
李先生在现场拍摄的视频显示,他希望进入高速收费站,但被工作人员拦了下来。
“第一次查验时,你出示的行程码没有问题,但手机号码与你报备的手机号码不符。”现场防疫人员表示,在第二次要求李先生出示报备手机号码的行程码时,行程码显示其曾前往徐州,行程码带星。李先生在现场表示,自己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的结果,也愿意接受抗原检测,并且去隔离。但工作人员仍拒绝放行。自16日开始,李先生便一直停留在高速收费站处。“我不敢走,一整货箱的鱼苗都死了,开始发臭了。”李先生表示,自己担心离开高速后,需要赔偿鱼苗的损失。
李先生是山东临沂人,在本次运货之前他曾经因运货途径徐州,但当时只在徐州待了五六个小时休整,后回到临沂。随后有货主委托他运送鱼苗,从河北秦皇岛市运动到江苏连云港市,由于是活物,运送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15日晚,李先生从秦皇岛出发,出发前他还做了一次核酸检测。李先生出示的核酸检测信息显示,他的核酸检测时间为4月15日17时42分,结果为阴性。
16日中午,李先生到了连云港西高速公路卡口,被工作人员已行程码带徐州星号为由拒绝下高速。李先生表示,16日他多次沟通,并多次拨打当地12345热线反映情况,均未得到解决。直到21日中午,李先生被当地公安机关带离高速口。
报备方称事先不知情
对于李先生的诉苦,收货人黄女士(化姓)认为,这是李先生的责任,无论李先生出现什么问题,都应当将货按时送到。
“我联系配送站,配送站联系司机,我只负责收货。”黄女士告诉记者,这一批鱼苗本打算放在鱼塘养殖,总价十余万元。现在出现了这样的问题,黄女士希望李先生可以按价赔偿。
21日中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连云港海州区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政府相关部门已注意到相关情况,正在积极协调处理中。
极目新闻记者从连云港市民服务热线了解到,自4月8日以来,货运车辆进入连云港需要提前申报审核。
“货运公司应当在相关网页进行报备,在报备时,需要先选择拟下的高速口。”工作人员表示,还需要提交货车司机行程码、核酸检测等信息,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才能发放相关通行资质。
对此,联系鱼苗运输的连云港配送站相关负责人包先生称,自己接到订单后便进行了报备。“当时,我把订单转发给了货运公司,随后货运公司安排了司机进行配送。”包先生称,此前李先生提供的行程码并不带星,他并不知道李先生还有一个带星号的行程码。
此前国务院曾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其中提到,各地区要根据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实际行程、是否涉疫等情况,精准实施通行管理。不得随意限制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通行,不得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不得简单以货车司乘人员、船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为由限制车辆船舶的通行、停靠。
通知要求,对于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车司机,需在车辆到达目的地24小时以前,向目的地收发货单位主动报备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以及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由收发货单位向属地社区(乡镇)报告,并向货车司机推送当地疫情防控和通行管控措施详细情况;货车行驶至目的地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查点时,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证、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证两码”)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放行,可对防疫检查点至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点对点运输,也可由收发货单位或属地社区(乡镇)派人引导货车至目的地,装卸货后立即返回,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短时间内不离开的,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另据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3月30日发布通告,本市生产经营单位有来连货运需求的,应提前1天登陆“连货通”平台进行货物运输申请,并通知车辆驾驶员下载“我的连云港APP”申领苏康码,提交预约申请。提交驾驶员身份证、车牌号、核酸报告等信息后,经由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赋予绿色或橙色“货运码”。司乘人员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轨迹的,系统自动生成绿色“货运码”;司乘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轨迹的,系统自动生成橙色“货运码”。
现场核验时,绿色“货运码”予以放行,橙色“货运码”,将驾驶室贴上封条,由提出申请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到查验点“点对点”接回,确保途中人不逗留,人员不下车。
货主李女士是从厂家定得这4500万尾鱼苗,并委托配货站为她寻找司机和货车,发货前她已经把十几万货款打给厂家。李女士表示,16日接到司机电话后,她也联系人到了卡口希望能卸货,但未能成功。
负责为李女士联系司机的包先生是16日下午4点多到的连云港西卡口,当时他提出司机不用下高速,他们可以上高速把货运下来但也被拒绝,“我一直在那协调到晚上10点,直到那些鱼苗基本都死了,货主说她不要了。”
李先生16日晚鱼苗已经基本都死亡了。直到17日,卡口工作人员表示他可以下高速或者离开,但被李先生拒绝。“货主不收货了,这个损失谁来承担?我的运费也还没有结,我担心我离开后要自己承担这十几万的损失。”李先生表示,这几日不断有工作人员劝说他离开,但由于损失问题没解决,他没有离开。
李女士表示,作为货主她已经把钱打给厂商了,但现在鱼苗死亡、货款又拿不回来,她也不知道要找谁来承担损失。“我没有让司机留在高速,但这批货已经全部死亡了,我也没办法收货。”
21日,目前连云港海州区已介入调查此事,由于此事涉及卡口工作人员,货主、司机等多方,目前仍在调查核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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