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严禁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货车通行!

发表时间:2022/11/15 21:56:46  浏览次数: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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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限制运输服务。

11月1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韩敬华表示,将坚决纠正“层层加码”“一刀切”行为,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是加强统筹部署,明确科学精准管控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印发的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督促各地实施精准通行管控政策,切实做到“五个严禁”: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限制运输服务;严禁以车籍地、户籍地为依据,或有涉疫地区行程为由限制货车通行;严禁“一刀切”限制封闭区域末端配送,切实打通配送“最后一米”;严禁实施“静默”或封控管理的城市一律限制货车进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重要物流枢纽集疏运等货车车辆顺畅通行;严禁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货车通行,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要求。

二是加强督办转办,推动问题立行立改。针对部分地方出现的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擅自阻断交通、随意限制货车通行等过度管控问题,立即启动督办转办,强化跟踪调度,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于过度通行管控问题反复出现、督办转办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到位、货车司机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我们将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坚决防止“层层加码”“一刀切”问题反弹,确保交通物流运行顺畅。

三是加强值班值守,一事一协调切实解决问题。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畅通各级应急运输保障电话,做到即报即查、即接即办,加强动态跟踪,形成闭环管理,提高办理时效,确保问题迅速妥善解决,确保重点物资安全高效运输。及时对反映的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进行研判分析,聚焦突出矛盾,优化调整相关政策措施。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韩敬华指出,加强统筹部署,明确科学精准管控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印发的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督促各地实施精准通行管控政策,切实做到“五个严禁”:

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限制运输服务;

严禁以车籍地、户籍地为依据,或有涉疫地区行程为由限制货车通行;

严禁“一刀切”限制封闭区域末端配送,切实打通配送“最后一米”;

严禁实施“静默”或封控管理的城市一律限制货车进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重要物流枢纽集疏运等货车车辆顺畅通行;

严禁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货车通行,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要求。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措施,部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指南》优化调整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删除了中风险区防控有关内容;调整了开展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转运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结束闭环作业疫情防控要求;将原则上暂停出现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跨城公交、跨城出租汽车服务调整为低风险区内的跨城公交、出租汽车查验乘客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明确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提供“落地检”场所,便利跨省出行乘客开展“落地检”。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进一步提高行业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不折不扣落实好《指南》各项要求,高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行业稳定运行。要结合实际周密组织实施《指南》,坚决纠正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要面向交通运输基层一线加强《指南》宣贯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铁路、民航、邮政领域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分别负责。

交通运输部

202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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