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松云梦泽公司粗暴驱离垂钓者,央媒五问,又有渔船在湖里放地笼捕捞?当地回应!

发表时间:2023/11/19 07:15:27  浏览次数:3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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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松县与江西、湖北两省相邻,宜渔淡水面积超80万亩、居全国第一。域内的华阳河湖群是长江中下游左岸面积最大的湖泊群之一,由龙感湖、黄湖、大官湖和泊湖四大湖泊组成,当地人习惯统称为“大湖”。

连日来,不少网友接连反映称,当地一家安徽云梦泽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梦泽公司”)的工作人员因开展“承包经营”,在“大湖”区域对钓友进行粗暴驱离,双方就此产生多次激烈争执,引发网络热议。

日前,央广网记者围绕云梦泽公司性质及经营合法性、是否存在管理不当等公众关心的几个焦点问题,专访了宿松县湖泊管理服务中心及云梦泽公司负责人。

一问:众多网友通过短视频等形式反映,云梦泽公司工作人员对垂钓者进行粗暴驱离,并扣押其渔具。真实情况究竟如何,云梦泽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之处?

在网友发布的多段视频中,央广网记者看到不少在“大湖”及周边水域进行垂钓的群众被云梦泽管理人员驾船登岸驱赶。双方多次发生言语甚至肢体冲突,部分钓友被要求没收鱼竿等渔具。

对此,安徽兹元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云梦泽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天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确有此事。

他坦言,由于巡护人员整体文化程度不高,解释政策方面并不透彻,在表达的方式方法上也有些简单粗暴,进而与垂钓者产生了矛盾冲突,“现在有巡护人员80余人,光今年就培训过六次,效果不是很好。下一步会规范巡查、文明管理。”

二问:网友吐槽的云梦泽公司有意扩大经营管理范围现象是否存在?

除了管理方式粗暴外,网友还认为云梦泽公司的管理范围远超出其承包水域面积。多段视频中,管理人员驱赶钓友的理由是:公司在经营水域投放了鱼苗,因此与水域相连的河沟、河汊都需要一并管起来,以避免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这引发不少网友的强烈不满,也是双方产生情绪对峙的主要因素之一。

对此,宿松县湖泊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清江表示,由于水域面积划分的复杂性,管理上有一定难度,在部分“争议”地点的管理上,云梦泽公司确实存在管理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

四大湖泊管理范围线(央广网发 宿松县水利局供图)

“整个湖岸线有300多公里,由于经费问题,一直没有埋设明确的界桩,导致老百姓没法一目了然。”黄清江坦言,企业的部分行为的确不妥,完全可以把管理要求印在纸上,耐心告知每个钓友,以得到他们的理解配合,总不能人家一来就去驱赶。”

“云梦泽公司的经营范围就是除泊湖、黄湖10万亩禁渔区(设有浮标界线)的境内湖泊。”黄清江指出,“什么时候会把垂钓区搞好、开放,应该要有一个明确承诺。”

三问:很多网友认为,云梦泽公司取得经营权在于其“实力强劲”。那么,云梦泽到底是一家怎样的公司?

2022年,云梦泽公司成立。根据天眼查显示,其为宿松县人民政府100%控股的安徽兹元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设立的县属国有企业。

云梦泽公司中标公示(央广网发 图片源自宿松县人民政府官网)

“去年10月份,我们正式成为管理和经营主体。”李天斌介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云梦泽公司获得境内龙感湖、大官湖和黄湖非“十年禁渔”水域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权,负责经营管理大湖国有水域滩涂,参与生态修复治理,在已取得使用权的区域进行多种类苗种增殖放流,实行人放天养。

期间,公司会定期组织起捕活动,通过投放鱼苗、起捕成鱼,移除水体超标氮磷,实现“以渔净水、以渔抑藻、以渔控草”效果,统筹释放湖泊资源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保证湖泊生态保护的可持续性。

四问:云梦泽公司在“大湖”开展经营活动的资格是如何取得的,是否合规合法?

央广网记者从宿松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三份《宿松县大湖国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转让项目投标邀请书》中获悉,2022年9月,该局邀请宿松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宿松县龙兴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徽云梦泽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参加投标。

宿松县大湖国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转让项目投标邀请书(央广网发 宿松县水利局供图)

10月14日,宿松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宿松县大湖国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转让项目中标结果的公示》,云梦泽公司最终以185.20元/年/亩的价格中标。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3月12日至5月20日,安徽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宿松县开展了巡视。同年12月22日,《中共宿松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中指出,成立宿松县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工作指挥部、宿松县湖泊管理服务中心(筹),并将大湖评估确认的资源资产划入县属国有兹元公司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由县属国有云梦泽公司对大湖进行管理运营。

“高规格的工作指挥部由1个政委、4个指挥长组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兼任。”黄清江说,“县里曾组织相关部门赴千岛湖、万佛湖考察学习过湖泊管理和生态保护利用工作,认为由县里国有企业参与,可以将生态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降到最低。”

对此,有部分网友指出,“‘大湖’中的龙感湖是国家级保护区,云梦泽公司为何能经营管理?”黄清江解释道,“龙感湖比较特殊,横跨安徽宿松和湖北黄梅,其中湖北片区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宿松这边不是。”

公开资料显示,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龙感湖核心地域,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东南部。2020年10月,全面实行禁捕退捕。“我们(湖北)这边是禁捕的,不允许钓鱼,也没有承包。”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证实。

五问:宿松水域面积广阔,仅“大湖”周边就有10个乡镇,群众“湖水煮湖鱼”的习惯存在多年。当地群众未来还有可能在此实现“垂钓自由”吗?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通告〔2019〕4号)确定的宿松县“十年禁渔”水域范围和《宿松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禁渔制度管理以外的宿松县二郎河、凉亭河等天然水域属于规范垂钓管理范围,养殖经营利用水域除外”规定。

因此,宿松县目前可以进行休闲垂钓的为二郎河、凉亭河及其支流等天然水域。

宿松县大水面生态保护与渔业发展规划(2022-2026)(央广网记者 徐鹏 摄)

至于钓友关心的何时能够去“大湖”水域钓鱼,李天斌告诉记者,考虑到垂钓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在划定垂钓区之前区域内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基础道路、安全垂钓平台以及服务设施。“早在今年7月,我们就已经考虑未来设置4到5个垂钓区域了。但公司经营管理不到一年时间,环湖基础设施建设又基本为零,周边全都是河滩,所以需要一个过程。”

有渔船在湖里放地笼网捕捞

据央广网报道,近日,有视频博主举报称,云梦泽公司的人粗暴驱离垂钓者,但湖中却有渔船大肆放地笼捕捞,他质疑渔船违规捕鱼破坏生态。

11月18日,宿松县渔政站工作人员表示,渔船是在非禁捕区作业,且当地没有规定地笼是禁用渔具。

公开资料显示,安徽省宿松县域内的华阳河湖群是长江中下游左岸面积最大的湖泊群之一,由龙感湖、黄湖、大官湖和泊湖四大湖泊组成,当地人习惯统称为“大湖”,2023年10月,宿松县大湖年度起捕启动。地笼是一种隐蔽性较强的渔具,因其网眼细密、结构复杂,水生动物无论大小都很难逃脱,也俗称为“绝户网”,严重破坏水生态平衡,地笼在多地的渔业管理条例中已被列为禁用渔具。

云梦泽公司全称为安徽云梦泽生态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为宿松县人民政府100%控股的安徽兹元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设立的县属国有企业。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水环境综合防治、水生态修复、大水面增殖渔业等。2022年,公司依法依规成为境内龙感湖、大官湖和黄湖等非“十年禁渔”水域经营管理责任主体。该公司会定期组织起捕活动,通过投放鱼苗、起捕成鱼,移除水体超标氮磷,实现“以渔净水、以渔抑藻、以渔控草”效果。

有博主拍视频举报称,安徽宿松县的“大湖”水域有渔船大肆使用地笼捕捞,大量地笼被放入水中,并且湖上还有多张小孔的渔网。捕捞上来的鱼会被运送至一艘大船上,交鱼地点有穿着“云梦泽”公司救生衣的工作人员在场。

渔船放地笼(来源:博主视频截图)

18日,该博主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近几日,他在事发地航拍捕捞作业时看到了上述一幕,很多幼鱼被捕,交鱼时会进行称重。此前,云梦泽公司的人员经常在“大湖”区域对钓友进行粗暴驱离,但湖中却有其他渔业公司的渔船大肆进行捕捞,他质疑地笼为禁用渔具,渔业公司违规捕捞幼鱼破坏生态。

捕鱼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使用地笼?极目新闻记者就此联系了视频中在水里放地笼的一家渔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方(举报博主)是在胡扯。”记者尝试问其原因,这名工作人员匆匆挂断了电话。

宿松县渔政站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渔船是在非禁捕区作业的,且当地没有规定地笼是禁用渔具,此事具体情况需联系宣传部门。

记者就此事多次致电云梦泽公司公开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宿松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关注到此事,后续会进行回应。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正在调查核实此事。

通报截图

18日19时许,宿松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黄湖区域大规模使用地笼捕捞”举报情况的说明,文中称,举报所述放地笼捕捞的位置,处于保护区实验区钢桩标界外围与大官湖连通水域,不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范围内水域。在此水域内使用地笼,未违反《通告》中的强制性与约束性规定。

宿松县黄湖湖边下仓镇下仓埠社区居民全部是专业渔民。实施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工作启动后,宿松县对该社区专业渔民进行了妥善安置,其中组织专业渔民成立和顺劳务服务公司,有组织地参与承揽生态增殖渔业起捕等大湖生态修复项目的劳务服务。举报所述情况实际是下仓埠社区专业渔民在黄湖内保护区的实验区钢桩标界外围,与大官湖连通非“十年禁渔”水域进行季节性起捕活动,主要起捕生活史周期相对较短,寿命只有一至两年左右,自然死亡会对水质造成一定影响的小型鱼虾等水生动物,是解决专业渔民生计问题的安置措施之一。

宿松县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加强起捕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网友反映的“毁灭性”捕捞行为,最大限度发挥生态增殖渔业对大湖生态修复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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