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从全面禁烧到“有条件”放开,实事求是最可贵
多地给禁烧秸秆重新开一道口子,不必理解为是政策“翻烧饼”,更不是走“回头路”,而不过是基于多年来禁烧的现实反馈所作出的局部优化和修订
近年来,禁止秸秆焚烧政策对改善大气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被认为带来了农作物病虫害加重、化肥农药用量增加等问题。目前,已有浙江、广西及湖南长沙和衡阳等多地探讨或实行了允许有条件焚烧秸秆的政策。
此前,全面禁烧秸秆带来的争议时有发生,禁与烧的拉扯和纠葛在现实中可以说一直存在。这背后,禁,是大气治理的需要,烧,则对应的是千百年来的农业习惯及便利使然,同时还利于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如此现实之下,到底有没有更理想的兼顾之道,的确是一个值得直面的现实问题。如今,多地为全面禁止焚烧松开一道口子,开始讨论或实行有条件地焚烧,算是对缓解这一冲突的主动求解。
从各地的探索来看,由先前的全面禁烧,到现在的“有条件”放开,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变量因素,是对全面禁烧带来的“副作用”有更多的审视。比如,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表示,该省秸秆禁烧政策对改善大气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带来了如水稻白叶枯病等发生危害加重、化肥农药用量增加等不利影响。湖南长沙方面更拿出直观的统计结果:2022年二化螟越冬基数为平均每亩6612.6头,比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政策发布前一年(2017年)的418.45头增加了14.8倍;各区县二化螟(俗称钻心虫)越冬基数均较2017年增加10-100倍不等。此外,广西贵港市执行秸秆有序焚烧四年来的实践表明,有序焚烧秸秆未对空气质量带来明显的负面影响。可以说,综合这些源自实践的反馈,各地“有条件”放开秸秆焚烧,体现的是实事求是。
但也要指出的是,这种放开是有限的,有着明确的前提,并不意味着对禁烧秸秆这一大的政策的否定。比如,多地都是依然明确“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只不过,“经检疫确需焚烧的病虫害秸秆除外”。换言之,它意在环保与护农之间作出更好的平衡,而不是非此即彼。事实上,一项公共政策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动态的优化调整,本身是实现治理科学化的内在要求。一个必须被重申的常识是,很多的公共政策,其实都有利有弊,我们所谓的“好政策”,并不是说它捍卫了绝对的“利”,而往往不过是因为它实现了利与弊的最佳平衡和取舍。这一常识,对于我们看待其他公共政策的优化调整,也同样适用。因此,多地给禁烧秸秆重新开一道口子,不必理解为是政策“翻烧饼”,更不是走“回头路”,而不过是基于多年来禁烧的现实反馈所作出的局部优化和修订。
这些政策调整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它们的变化都源自相关部门能够客观地对于禁止焚烧秸秆的副作用给予全面的调查,并将结果及时共享反馈给环保部门,以争取禁烧政策优化的可能性和空间。这里面所蕴含的为政态度其实是难能可贵的。一者,它坚持了实事求是;二者,其中涉及大量的调研工作,甚至还涉及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可以说“做”远比“不做”要更“麻烦”。这种“事不避难”的作风,显然是值得发扬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有必要给予这种做法更多的支持。
当然,也要指出的一点是,允许有序焚烧秸秆,并不是单纯地赋予部分农户焚烧秸秆的“自由”这么简单,还需要相关部门给予一系列的配套支持与指导。比如,有网友就心存疑问:经检疫确需焚烧的病虫害秸秆可以焚烧,那到底由谁来鉴定有病虫害?甚至,会不会由此多出一个焚烧的审批?这类担心,可以说并非完全杞人忧天。如何把有序放开落到实处,最大程度降低实施成本,避免给农户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惑,也考验各地方和部门的智慧。这同样需要坚持好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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