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三岁小孩误入鱼塘溺亡 法庭快速化解纠纷

发表时间:2017/12/03 00:00:00  浏览次数:2522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郑重提醒】:本站所有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谢绝转载!!谢谢合~
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会变!

2017年3月22日上午,纳溪区人民法院大渡人民法庭公开审理一起关于小孩溺水死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部分区、镇人大代表、村社居民参加旁听,经法官耐心细致地宣讲疏导,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化解双方矛盾。

庭审现场

2017年1月3日,蹇威与张红年满3岁女儿蹇小琳在玩耍时不慎跌入陈勇家农田形成的鱼塘中,造成溺水死亡。蹇威、张红诉讼主张陈勇未经审批增高农田田坎,致使农田蓄水形成鱼塘,未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陈勇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是造成其女儿溺水死亡的主要原因,理应承担50%赔偿责任即由陈勇承担经济损失297166元。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法庭休庭对双方调解说和,既向原告表明未尽到监护责任是导致小孩溺亡的原因,被告增高田坎蓄水成塘的行为本身并不具有违法性,也无明显过错;也向被告宣传“以和为贵”思想,并积极争取作适当补偿。最终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陈勇一次性补偿原告蹇威、张红因女儿溺亡造成的损失5000元。通过当庭审理评议案件后调解结案,不仅使旁听群众深受其益,也获得人大代表一致好评。

(文中系化名 纳溪法院供图)

纳溪法院:三岁小孩误入鱼塘溺亡 大渡法庭快速化解纠纷 - 纳溪法院 -四川新闻网泸州频道  http://lz.newssc.org/system/20170323/002139607.html

声明:转载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站(可搜索)"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第一线刘文俊视频号"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将会定期向你推送信息

查看评论[0]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