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县鱼塘承包人被打成轻伤:卖树起纷争,案件被检方退回补充侦查
李光先承包的鱼塘
转包的鱼塘“全部资产属乙方所有规划处理”后,四川省泸县嘉明镇葛林湾村鱼塘承包人李光先将鱼塘边的几十株柳树卖给绿化施工单位时,遭到转包人“委托”的村民阻拦,双方发生争执。李光先被打断两根肋骨,经泸县公安局鉴定为“轻伤二级”。
近日,李光先求助称,事件发生半年了,打伤自己的人逍遥法外,自己受伤后的治疗费、误工费等未能得到解决。
从泸县公安局嘉明派出所证实:警方目前已经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嫌打伤李光先的嫌疑人李万洪已被采取取保候审刑事措施。
求助:被打成轻伤二级
2017年1月,李光先与杜开容签订协议,转包位于泸县嘉明镇葛林湾村二社、三社的鱼塘共计145亩。《鱼塘转让协议》第二条明确:“甲方鱼塘转让给乙方后,由乙方全权经营,全部资产属乙方规划处理。”
2021年12月,李光先与张厚明签订合同,将鱼塘附属的柳树以200元/株的价格卖给张厚明。当月29日,张厚明委托胡元本等人挖树装运。遭到居住在鱼塘边的村民李万洪等人强行阻挠。
李光先在鱼塘边介绍情况
李光先称,李万洪要求已经装运的36株柳树必须以300元/株的价格,将钱付给李万洪后才能运走。胡元本等人无奈,只好以300元/株的价格将10800元付给李万洪后,才将柳树运走。
在此过程中,李光先与李万洪发生争执,李光先称李万洪持砖头将自己打伤。
胡元本、雍正才等人证实,他们在现场目睹了李万洪持砖头殴打李光先的事实。
2022年5月,泸县公安局《鉴定意见书》“泸公(刑)鉴通字【2022】165号”认定:“李光先之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核实:受人委托“代收”柳树款
7月22日,记者来到嘉明镇葛林湾村,向居住在李光先转包鱼塘边的李万洪核实李光先反映的情况。
李万洪称,当时他发现李光先在挖树准备运走的时候,将情况通过微信告诉了在外地的杜开容。“杜开容说李光先没有权利销售柳树,委托我帮她看管,如果实在要买,就按300元/株帮她把柳树款收了。”
李万洪认为,自己是受杜开容委托处理柳树销售的事情,与李光先无关。
对李光先称被打成轻伤二级,李万洪坚决予以否认。“我当时还处于胆结石手术后的恢复期,根本没有力气和他打架。”李万洪称,当时仅仅是双方发生了抓扯。且李光先自称受伤住院期间,自己还亲眼看见他在鱼塘里工作。所谓被打纯属谎言。
自称远在西安的原鱼塘承包人杜开容在电话中称,转包协议上载明鱼塘“全部财产属乙方所有规划处理”,是为了李光先以此贷款。并不意味着李光先可以将柳树卖给他人。杜开容称当时确实委托了李万洪帮忙收取柳树款后,才能将已经挖起的柳树运走。
进展:已经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7月24日,记者联系嘉明派出所周警官,求证李光先反映的情况。
泸县警方鉴定结论
周警官介绍,李光先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后,警方立即对这起案件予以刑事立案。为了调查取证,警方走访多人,对已经外出在青海的证人,泸县警方还通过发协查函的方式委托青海警方取证。目前,这起案件已经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证实,嫌疑人李万洪目前已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日前,这起案件被泸县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泸县公安局嘉明派出所负责人表示,警方正在继续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嘉明派出所仍在调查取证
焦点:有没有用砖头殴打受害人?
李万洪先后声称自己根本没有使用砖头殴打李光先。
李万洪反复强调,自己是受原鱼塘承包人杜开容委托,收取鱼塘柳树销售款。在此过程中与李光先只是发生了“抓扯”,根本没用砖头殴打李光先。
近日,记者再次到泸县,先后视频采访了自称事发时目睹了现场情况的证人胡元本、雍正才、巫德华等人。
证人胡元本称,事发当晚,他目睹了李万洪先用拳头殴打李光先,然后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对李光先继续殴打。证人雍正才表示,自己目睹了李万洪用拳头殴打李光先的场面,在李万洪将李光先推到马路对面后,没看清楚李万洪手中是否持有砖头殴打李光先。
证人胡元本(左)、雍正才(右)
证人巫德华则称,自己看到李万洪在地上捡起砖头砸向李光先。是否砸中?巫德华说:“这么近哪有砸不中呢?”
证人巫德华
上述三位证人均称,上述情况已在嘉明派出所作了陈述。
疑问:强收卖树款是否涉嫌敲诈勒索?
李光先的代理律师在提交给泸县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代理意见中表示,侦查机关的移送审查起诉意见遗漏了犯罪嫌疑人李万洪已涉嫌敲诈勒索罪,未作立案侦查。
代理意见称,在殴打发生之前,李万洪等人以强追、威胁的手段针对胡元本(李光先的购买人张厚明委托到现场代为收购柳树的人)收取金钱。收取了比本应由李光先收取的更高额的金钱(人民币10800元)非法占有。致使李光先无法收到合法出卖货物的价款。
代理律师认为,李万洪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强迫、威胁的手段,收取了数额较大的金钱,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针对李万洪是否涉嫌敲诈勒索罪,泸县嘉明派出所负责人表示,李光先与杜开容之间签订的鱼塘转包合同,对鱼塘的附属资产归属处置约定有争议。李万洪收取柳树款的行为是否受杜开容委托,属于民事问题。“我们现在只管打架的事情。”
鱼塘承包人被打成轻伤二级,嫌疑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李万洪“受他人委托”收取柳树款是否涉嫌敲诈勒索?封面新闻将继续关注该案的办理进展和起诉审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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