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承包纠纷:一场洪水引发的“罗生门”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的香隅镇,地处长江中下游南岸,临江傍湖。由于地势平坦,水网密布,当地有不少村民从事水产养殖。 2016年7月,一场突如其来的洪水,不仅使当地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引发了一桩深陷“罗生门”的鱼塘纠纷。
起因:鱼塘的鱼跑了
“大水一夜之间上涨了2米多,鱼塘这一片全都淹了,连成一整片。”戴文龙指着门前的鱼塘回忆,当时,堤坝上的水就有一人多高。 同为合延村村民的胡正强,承包的鱼塘与戴文龙的鱼塘,仅有一条堤坝之隔,而胡正强的鱼塘正好在上游。洪水之后,胡正强曾多次找过戴文龙,表示自家鱼塘的鱼跑到戴的鱼塘里,想让对方给予一定赔偿。 “这是天灾人祸,大家都是受害者,凭啥要我赔呢?他找我要鱼,那我又该找谁要呢?”戴文龙回忆,在交涉过程中,胡正强曾多次扬言不赔偿就割养鱼网箱,但自己最终还是拒绝了对方的赔偿要求。 戴文龙告诉记者,同年7月21日,胡正强持刀来家交涉无果后,自己曾目睹胡正强将养鱼网箱割开,使网箱内放置的捕捞好的鱼基本跑光。之后,7月23日,胡正强再次割开养鱼网箱。7月28日,胡正强将隔开两家鱼塘的围网拆除。 “鱼塘的鱼都跑得差不多了。”戴文龙告诉记者,此次事件导致自己损失巨大,围网拆除前,每天能捕捞近1.5万公斤鱼,但围网拆除后,一天捕捞不到一千公斤。 谈及此事时,胡正强表示,“围网确实是我拆的,但网箱并不是我割的。” 胡正强告诉记者,自家鱼塘有400余亩,在洪水来临前,自己已有三四年没有捕鱼,而当时戴文龙家鱼塘里种了不少藕,并没有多少鱼,自己要求索赔也是理所当然的。之所以持刀前往交涉,也并非是威胁对方,而是当时有不少人在鱼塘边偷偷垂钓,自己正准备巡逻来着。
疑云:谁割的养鱼网箱?
“当时我们就要打他(胡正强),后来我们打电话给戴老板(戴文龙),戴老板说不要打,以免出事,所有损失由他来承担,我们就算了。”徐光长回忆,自己注意到,在第一次割网前,对方还一度有些犹豫,是打了一通电话后才割的。 割网箱事件发生后,戴文龙便向香隅派出所报案。戴文龙告诉记者,与胡正强的纠纷,自己报警5次,也找过香隅派出所和香隅镇司法所等相关部门,但胡正强仍旧没有赔偿自家鱼塘的损失。 “事情发生后,我们警方也是第一时间进行介入调查。”香隅派出所副所长刘健介绍。不过,在立案调查后,胡正强并不承认割养鱼网箱,而且暂时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谁割的,充其量也只能讲胡正强的嫌疑比较大。
后续:因为一条路双方再起矛盾
2020年初,戴文龙在堤坝上修整出一条路,然而没多久,双方因为该路再起纠纷。 戴文龙表示,胡正强将鱼塘里的淤泥挖到堤坝上,占据了自家机耕路,导致农机工具无法入内。 “他(戴文龙)那个根本不叫机耕路,连石子都没有,全是草。”胡正强表示,自家的坝埂与戴文龙所说的那条路同属一条堤坝上,自己所挖的塘泥也只是在自家坝埂上。 针对机耕路一事,中畈村党支部书记江学文介绍,由于堆积的塘泥往两边流,确实有部分塘泥占据了戴文龙的机耕路。随后,该说法也被香隅镇司法所前所长、法律顾问余东和证实。 “当时我们也组织双方进行了协商,协商意见就是针对机耕路无法通行一事,让胡正强把路修一下,让戴文龙的农机工具能够通行。”余东和介绍,但戴文龙以担心对方以后再生事端为由,当时并未接受协商意见。 “鱼塘的事还没有解决,现在又出了问题。”戴文龙告诉记者,此前有舞龙灯的经过他家门口被打,自己也很担心以后对方会不会再找茬。
难题:事实未查清 组织协商难
香隅派出所副所长刘健坦言,由于指控胡正强割养鱼网箱一事没有直接证据,而拆除围网只属于民事案件,具体因为洪水跑了多少鱼,造成多大损失也难以估算,所以难以组织双方进行协调。 5月19日,由东至县香隅镇人民政府牵头,香隅派出所、香隅司法所、中畈村和合延村等相关人员再次联合召开协调会。 当天,余东和联系对方出席协调会未果。随后记者联系胡正强得知,对方正在上班,暂时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下班,无法出席协调会,最终协商未果。 余东和告诉记者,虽然事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但后续会联合相关部门负责人,选择合适的时间,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力争早日解决两家的矛盾纠纷。 (出处:市场星报 记者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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