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药物科学投放须知
随着水产养殖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养殖动物病害频发,渔用杀虫药物的投入使用也较为频繁,有些养殖户为了追求疗效,盲目加大药物使用浓度,从而导致水产养殖动物死亡或中毒的药害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在养殖水体使用杀虫药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把握药物的安全使用浓度。
一、看对象
不同养殖品种对不同药物敏感度不同,选择杀虫药时,既要对寄生虫有杀灭效果,又要对养殖品种安全。
1.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敌百虫、辛硫磷等常用于普通淡水鱼养殖池塘,阿维菌素、伊维菌素通用于所有养殖品种,有机磷类(敌百虫、辛硫磷等)严禁使用鳜鱼及淡水白鲳养殖池塘。有机磷类、菊酯类杀虫药一般情况下不应在无磷鱼类养殖池塘使用,如:黄鳝、长吻鮠、大口鲶、斑点叉尾鮰等名特优养殖品种。
2.外用杀虫药分为专杀型、通杀型两类杀虫药。指环虫、三代虫驱杀药物甲苯咪唑严禁在鳜鱼及珍珠、蚌养殖池使用;代森铵类严禁用于乌鳢、鳜鱼及甲鱼养殖池塘;重金属离子类如硫酸铜慎用于无磷鱼及鳜鱼养殖池塘;硫酸亚铁严禁用于乌鳢养殖池塘。
二、看天气
杀虫药在施入水体后,在杀灭寄生虫的同时也将水体中的微生物杀死,寄生虫及微生物尸体在水体分解、发酵会消耗水体大量溶氧;其次,会阻碍水体物质循环,从而使鱼类处于应激状态;再者,杀虫药的刺激,使鱼类在应激状态下适应新环境,对水体溶解氧浓度要求增加,遇上阴雨天水体中光合作用较弱,溶氧较低,氨态氮、亚硝酸盐态氮、硫化氢等各种有害物质浓度极易升高。
所有外用杀虫药最好在连续2~3天晴好天气下使用,天气突变时,禁止使用外用杀虫药;阴雨天,确需杀虫时可用阿维菌素、伊维菌素、戊二醛为主要成分的外用杀虫药。
三、看水色
池塘浮游生物量直接关系到水色的变化及透明度的大小,透明度大小可直接反映出池塘水质肥瘦程度,一般以25~35cm为宜,好的水色一天内早晨较淡,中午较浓,傍晚更浓,同时也映射出池塘水质的“肥、活、嫩、爽”。
水质清瘦,藻类不丰富时,严禁使用外用杀虫药,特殊情况可低浓度局部使用阿维菌素、伊维菌素类,水质过肥时可适当增加用量。使用外用杀虫药时,为增加疗效,可配合使用硫酸亚铁(乌鳢养殖池塘除外)。不良水质如:黑水、红水、浊水及寡水禁止使用外用杀虫药。
四、看季节
早春时期,池塘温度较低,有机质较少,水质清瘦,不宜大剂量使用杀虫药;夏季、秋季池塘有机质较丰富,水质较肥,可适当增加使用剂量。
春季使用杀虫药的用量应为低剂量,夏季和秋季可视水质情况适当提高用量。因季节交替而引发的气温、水温剧烈变动时不宜使用有机磷及菊酯类杀虫药,确需杀虫时可选用阿维菌素、伊维菌素为主要成分的杀虫药,同时开动池塘增氧机。
五、看浓度
所有外用杀虫药使用时必须注意药物有效成分的含量,其用量应参照使用说明书或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使用。
六、其它事项
1.大水面养殖使用杀虫药物宜使用阿维菌素、伊维菌素类,水深超过2m时,应按2m计算使用浓度。
2.不同类型的杀虫药,应交替使用,避免寄生虫产生耐药性,增加杀虫效果。
3.水质不良时,首先调水,再使用杀虫药。
4.苗种培育池塘使用外用杀虫药时应减半使用剂量。
5.把握养殖水体pH值变化情况,适当增减用药浓度。
6.养殖鱼类发生缺氧浮头时,严禁使用任何杀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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