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药孔雀石绿造成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孔雀石绿造成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2005年6月5日,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报道:英国食品标准局在英国一家知名的超市连锁店出售的鲑鱼体内发现“孔雀石绿”。有关方面将此事迅速通报给欧洲国家所有的食品安全机构,发出了继“苏丹红1号”之后的又一食品安全警报。许多国家和地区也相继在水生动物中发现其残留,孔雀石绿成为继“苏丹红 1号”之后食品安全的又一热点问题。
2.2005年6月,《河南商报》记者对湖北、河南等地的养殖场和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了调查,披露了两地使用孔雀石绿的情况。调查结果一经发布,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
2005年6月国内部分鳗鱼养殖户在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孔雀石绿事件经曝光后,对广东烤鳗出口造成了极大影响。据广州海关统计,6-8月广东烤鳗出口数量和产值较2004年同比下降21%和14%。出口市场由17个国家和地区,萎缩至8个国家和地区。参与出口企业由17家减少至7家。大多数出口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2005年7月日本开始对中国的水产品强制检测“孔雀石绿”;2005年l0月“中韩卫生工作会议”决定对水产品进行全面检测,以防止含有孔雀石绿等有害物质的水产品进入。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全面停售了中国烤鳗。
因孔雀石绿残留问题,福建省鳗鱼2005年7月下旬停止出口,造成5000多吨烤鳗压库,3.3亿尾鳗鱼压池,福建养鳗业面临危机。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从2005年8月l0日起,检验检疫部门已暂停所有鳗鱼产品向任何国家出口。
二、水产养殖管理中有关孔雀石绿的法律法规
1.2002年农业部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193号),明文规定禁止使用孔雀石绿,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农牧发[2002]1号)。
2.2002年农业部发布的《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明文禁止使用孔雀石绿,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3.2002年9月1日颁布执行的NY5071-2002农业部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明确孔雀石绿为禁用药品。
4.2004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4号《兽药管理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一次修订;2016年2月6日第二次修订)规定,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按假兽药处理。
5.2005年7月7日农业部发出《关于组织查处“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的紧急通知》(农办医[2005]24号)。
6.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将孔雀石绿列为致癌试验优先研究的化学物之一,不允许其在养殖业中应用;现在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水产养殖禁用药物之一。根据欧盟法案2002/675/EC规定,动物源性食品中孔雀石绿和隐性孔雀石绿残留总量不得高于2.0μg/kg;日本的“肯定列表”明确规定在进口水产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残留。
三、我国渔业行业对孔雀石绿的清理整顿
1.清理整顿行动国家从1999年开始实行水产品药残监控计划,对主要水产养殖品种每年都进行全国范围的药物残留抽样检验。我国对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的监控最早可追朔到2001年。2005年9月发布了《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并将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纳入了残留监控计划。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定期发布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2.制定和发布了有关公告、标准及法律法规,如2002年农业部发布了第193号公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第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NY5071-2002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2004年国务院令第404号《兽药管理条例》;2005年农业部发布了第560号公告《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对孔雀石绿都予以了明确的限制。
2005年6月,河南、湖北等地的水产养殖业和水产品贩运中使用孔雀石绿情况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针对该情况,农业部办公厅于2005年7月7日下发关于组织查处“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的紧急通知,在全国范围内严查违法经营、使用孔雀石绿的行为;同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针对孔雀石绿的专项抽查,先后对鲜活水产品、淡水产品、淡水产品制品进行抽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孔雀石绿在水产养殖业中的违规使用现象。
3.农业部主持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2002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展开。2002年8月,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和领导了“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计划”。2007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领导全国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积极配合,在全国全面推进“水产养殖规范用药”工作,向渔民宣传了国家有关渔药管理规定和科学用药知识,指导健康养殖,推行生产日志制度,逐步建立了可追溯制度等。北京市、上海市和广州市等地先后出台了水产品准入机制。
4.2016年《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第17条“严格监管养殖用药”中明确提出,“开展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精准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养殖过程中违法用药行为。”2017年农业部开展了七大专项整治活动,其中的“三鱼两药”就包括了孔雀石绿。2018年湖北省水产局《湖北省2018年渔业质量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开展以“三鱼两药”为重点的抗生素、禁用化合物残留及重点品种综合整治行动。”
通过以上工作和行动,全国水产品质量有了大幅度地提高。
5.孔雀石绿残留检测在开展上述工作和行动的同时,监测、检测部门也强化了工作力度,前后发现了一些问题,为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整改提供了依据和数据。
四、替代孔雀石绿的药物
1.消毒剂的替代方案
(1)对养殖水体的消毒 包括三氯异氰脲酸粉(水产用)、含氯石灰(水产用)和溴氯海因粉(水产用)。
(2)对养殖工具的消毒 包括戊二醛溶液(水产用)、苯扎溴铵溶液(水产用)和复合碘溶液(水产用)。
(3)对受精卵的消毒 复合碘溶液(水产用)。
2.抗菌药的替代方案
(1)杀灭水体致病菌和鳃部消毒 包括三氯异氰脲酸粉(水产用)、含氯石灰(水产用)和溴氯海因粉(水产用)。
(2)口服抗菌类药物杀灭体内致病菌包括盐酸多西环素粉(水产用)、氟苯尼考粉(水产用)、甲砜霉素散 (水产用)、硫酸新霉素粉(水产用)和诺氟沙星粉(水产用)。
3.杀虫药替代方案
(1)驱、杀鱼类孢子虫 盐酸氯苯胍粉 (水产用)。
(2)驱、杀鱼类线虫和绦虫 包括甲苯咪唑溶液(水产用)、精制敌百虫粉(水产用)和吡喹酮预混剂。
(3)驱、杀鳃部中华鳋、锚头鳋等寄生虫 包括过氧化氢溶液(水产用)和精制敌百虫粉(水产用)。
另外还有二氧化氯、甲基蓝、中草药、碘制剂和高锰酸钾等。
五、近年孔雀石绿检测及处理状况
近年来,我国对孔雀石绿等违禁水产药物的监管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多省市和地区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孔雀石绿使用得到了进一步遏制,但仍存在违法使用孔雀石绿问题:
(1)自2015年检测发现乌鳢孔雀石绿残留问题较为严重,全国范围内加大了对乌鳢孔雀石绿的检测力度,相关问题屡屡曝光,乌鳢的销售量及价格出现下滑。
(2)2017年天津河东检察院对销售孔雀石绿残留水产品的水产摊贩李某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河东区法院判处被告李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及两年内不得从事水产类经营活动。
(3)2017年福建龙岩某鳗鱼养殖场林某良因违法使用孔雀石绿,被连城县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4)2017年湖南常德鼎城区法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逮捕了使用孔雀石绿养殖鳜鱼的犯罪嫌疑人林某。
(5)2017年3月佛山市、区多部门联动,依法对辖区“双随机”抽检中查出的使用孔雀石绿的乌鳢1000kg、叉尾鮰鱼2000kg进行无害化处理,涉案金额3万元左右,并对当事人区某依法拘留。
(6)2017年12月德清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犯罪嫌疑人沈某在养殖黄颡鱼的过程中非法使用孔雀石绿被刑拘。
(7)2018年4月,江苏省泰州兴化市水产局和公安局联手对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的养殖户予以拘留,3万kg塘鱼做了无害化处理。
(8)2018年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2017年销售已知有孔雀石绿残留乌鳢的林某柳等2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处林某柳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胡某云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9)2018年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故意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被告人姚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10)2018年12月29日海南特区报报道,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某超市黄颡鱼检出孔雀石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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