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水体如何科学使用药物

发表时间:2024/04/12 08:17:46  作者:胡建华  浏览次数: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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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产养殖中,病害诊断后,如何科学使用药物在生产实践中应引起高度重视。①不规范的操作会加重水生动物的死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②药物配伍不当会影响药效∶其一,药物发生拮抗作用,药性相减,影响治疗效果;其二,药物发生协同作用,药性相加或毒性增强;如果毒性增强,可能对养殖对象的健康带来不必要的损害,重者死亡。③病急滥施药,形成药害,加速死亡。④伤及操作者的健康。⑤污染环境。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下面详细介绍相关知识以供参考。

1 天气的选择

农作物生长与气候变化密不可分,同样水产动物也离不开生存的大气候。如果不关注气候的变化,盲目施药,容易造成人为损失,不利于增产增效。如今,天气预报可以预测未来5~7 d的变化。作为渔业生产者必须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根据预报做出有效决策预案,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损失。

1.1施药时间的选择

施药时间一般选择在晴天8∶00以后或16∶00左右施药,不可天一亮就施药(增氧剂除外)。雷雨、闷热天气也不宜施药。另塘口不论大小,当日要将药物施完。塘口大,可分组分片进行,具体时间的安排根据塘口大小、人力情况而定,一般太阳落山后不宜再进行操作。

1.2原理

1.2.1水体溶氧的昼夜波动规律自然情况下水体中的溶氧最低点出现在凌晨,随着太阳的升起,浮游植物等开始光合作用产生氧,水体中溶解的氧(溶氧)呈上升趋势,14∶00左右上水层溶氧呈饱和状态,有时高达饱和度的250%,过饱和时,溶解氧不断向大气中逸散。

太阳落山后,浮游植物等光合作用停止,生物的呼吸耗氧、有机物的降解耗氧等继续。由于无光合作用的补充,水体在风力、密度流的作用下,上下水层对流,上层溶氧下降,下层溶氧得以补充并不断消耗,水体上下水层趋于同水温、同溶氧状态。水体溶氧随时间的推移在凌晨出现最低点。

溶氧的昼夜差异∶一般来说,浮游植物密度高时昼夜差异大,浮游植物密度低时差异小;晴天差异大,阴天差异小。

阴雨天由于光照弱,水体浮游植物等光合作用强度减弱,合成的氧气少,溶氧水平相对偏低。

1.2.2渔业生产对水体溶氧要求①水体溶氧在连续24 h中,16 h以上必须大于5 mg/L,其余任何时候不得低于3 mg/L。②水体溶氧低于2.0 mg/L,鱼类容易窒息死亡。③水体溶氧在2.0~5.0 mg/L,鱼类虽生存,但生长慢,饲料转化率低。④水体溶氧大于5.0~7.0 mg/L以上时,鱼类自由生长,生长快,饲料转化率也高。

1.2.3应激反应在低溶氧的情况下,水生动物抵抗力差,加之药物的刺激,应激反应更强,故阴雨天不宜施药。雷雨、闷热天气也不宜施药,这点在生产中极易忽视,也是生产事故多发时间。

1.3原因分析

①水生动物是变温动物,气候急剧变化时,应激反应强。②雷雨天气∶在强风和阵雨的搅动下,水体短时间内对流、混合,下层水上浮,上层水下沉,此时“上水层”易缺氧。如雷雨前施药,由于浮游生物大量死亡,耗氧作用加强,更易发生缺氧。另外雨水对药物起稀释作用,也影响药效。③闷热无风天气∶水体的溶氧量随水温的升高而降低,而耗氧作用随之加强,故夏秋高温季节易产生缺氧现象。风力不仅可向水中增氧,而且可起混合作用。如果夜间天气较热,风力小或无风,气温又下降很慢,水的密度差小,上下水层的对流弱,下水层中氧得不到及时补充,而下水层“氧债”又大,易缺氧。故闷热无风天气,水体极易泛池,若此时全池泼洒药物,无异于雪上加霜。④药物的毒性是随温度的升高而增强,由于高温,药物的安全性相对降低,容易发生药物中毒事故。

1.4施药时间

药物除特殊要求外,下午优于上午,主要还是溶氧问题。①消毒药物的使用会杀伤部分浮游植物、光合细菌等,影响光合作用。②无论杀虫剂,还是消毒剂,它们的施用都会引起部分生物的死亡,而这些生物的尸体的分解又将大量消耗氧气。

虽然上水层下午处于过饱和状态,但是因药物作用死亡的生物降解增强了耗氧,故整个水体溶氧低于正常水平。

另外,避开中午施药,还是从施药者的安全角度考虑,春秋时段,中午可以施药(见光易分解的药物除外)。

2 塘口体积的估算

如何把握药物剂量,这关系到施药效果,所以塘口体积的估算就至关重要,它的近似程度直接影响给药量。估算高了,药下重了,毒性强;估算偏低了,剂量不足,达不到治疗效果。

2.1如何估算

确定塘口面积,一般采取分割填补法。下面以规范的长方形塘口为例∶塘口的坡比一般为1∶1.2~1∶1.5,切面图为梯形,设水深为h,坡比为1.3,那么塘口面积为(水面长-1.3 h)×(水面宽-1.3 h),计算单位m2。

水体深度的估算,采取多点测量,取其平均值法。离岸4 m左右的四边各取一点,塘中间取一点,测5点的深度,取其平均值,即为近似水深h(单位m)。水体是不断变化的,建议在塘口适宜位置插一个测量标杆,根据当时所测标定基准点,设立刻度尺,以便随时了解水体深度。

水体体积。面积×水深即为体积。由于估算,它仅是近似值,在实践中,需要进行微调。

2.2如何微调

具体如何微调要看施药的效果。如果水体连续施药一个疗程,排除其他因素,治疗无效,说明估值偏低;如果施药时,水生动物反应激烈,死亡突然大幅上升,说明估值偏高;如果疗效不错,说明接近实际值。

记住此时的水深,修正标杆尺度。在实践中应用此水体体积估算法,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

3 药物的操作

药物的施用操作是否规范合理,直接影响药效与施药安全,在生产中务必重视。

3.1外用药物

3.1.1认真阅读使用说明,确定使用剂量使用药物前,首先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要特别注意使用禁忌。其次注意药物使用剂量,只要水体估算接近实际值,厂商提供的剂量是安全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水肥,用高剂量;水瘦,用低剂量;低温可用高剂量,而高温则用比低剂量略高点即可。剂量的把握须通过不断实践来摸索。

确定剂量后,选用木桶或塑料桶等对药,全池泼洒,忌用铁器。

3.1.2如何对药对药前,操作者须戴口罩、橡胶手套等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安全。按一次泼洒药物覆盖的面积计算一次的对药量;现对现泼。

对药时,人站上风处。一般按要求先放水,然后按比例将药物缓缓倒入水中,同时用木棒轻轻搅拌,使之充分溶解。如需进一步稀释的一定按比例再次稀释,以便全池均匀泼洒。

如有药渣,应及时过滤,忌将渣带入塘中,以防养殖的水生动物误食中毒。

3.1.3施药①药物按要求溶解后,一人撑船,一人泼药。施药前,按逆风行船、顺风泼洒药物的方式,以一次泼洒的覆盖面将塘口分块,然后分块施药,力求前后左右尽量覆盖,均匀施药,保证药效。②施药后,及时深埋药物包装,清洗器具以防污染。③操作者须及时用肥皂清洗,更换衣物,以防药物污染危及健康。

3.1.4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在生产中,由于施药经验不足,发生上层鱼死亡事故。在2007年的夏天,萧湖的新承包户不按指导施药,发生鲢鳙鱼死亡事故。施强氯精后的第2天上午登门要求索赔。门诊及投诉均由笔者负责接待,在耐心听完陈述与诉求,在未解剖死鱼的前提下,说出施药时鱼的状态及死鱼的体表症状,指出此症状的发生可能与对药未按比例,存在未充分溶解(有颗粒)或泼洒不均、局部浓度高有关,接着边解剖鱼边点出症状。然后问他如何用药的,他不好意思地说∶三点可能都犯了点,尤其是最后一点。采取绿化洒水泵泼洒,开始没经验,和的浓度高,一趟药没走两步没了。死鱼症状为∶上层鱼体表一侧充血,鳃盖,鳃充血,左右不一致;口腔、前肠有充血点。如平时不细心问诊,不注重积累,上述生产事故处理就有点棘手。另生产中也发现有养殖户施用氯制剂不当伤鱼误为出血病当作病害加重处理的现象。

3.2内服药

随着颗粒饲料的推广,投饵机的使用,人们改变了一日投喂1~2次的模式,药饵投喂也发生变化。目前内服药的投喂方式存在争议。个人建议∶采取控食,下午一次性投喂的方式,一般3~5 d一疗程。此法已在门诊中应用多年,疗效不错。

3.2.1机理内服药的治疗对象∶病轻及未发病者;病重者由于不摄食,内服药对其不起作用。

药物预防的机理∶对于水生经济动物而言,池塘就是一个生态系统,致病细菌、寄生虫等与鱼类等水生经济动物共存一体,当致病细菌、寄生虫等生物量达一定程度时,此时体弱的水生经济动物易发病,少量时则会相安无事。药物预防目的是降低致病细菌、寄生虫等生物量或切断传播途径,抑制病害的发生。

3.2.2药饵制作药饵制作(肠炎病)∶“肠炎暴杀”剂量为500 g(1斤)/袋拌饲料40 kg,如每日喂100 kg饲料,则需2.5袋“肠炎暴杀”。配药时取饲料50 kg(饲料量减半)、“肠炎暴杀”2.5袋先拌匀,然后用喷水壶洒水、搅拌,水量微湿即可,再堆放半小时后,投喂,目的使药物与饲料充分混合。一般内服药中已添加黏合剂,如无,可用面粉替代。

3.2.3投喂由于药饵的适口性差,不喜食,故饲料减量。另利用饥不择食的原理,先让其饥饿,然后一次性充分投饵,确保个体均有摄食机会。

鱼类自然摄食节律有两个高峰(生长季节),在9∶00和16∶00,而下午摄食量高于上午。另投药饵前一天最好停食,让其在饥饿的状态下,适应药饵的投喂方式。

3.2.4注意事项①内服药的配制须按使用说明中的配比现配现喂,受潮的饲料易霉变(如商品药饵可直接投喂)。②投喂视情况而定,一般3~5 d即可,不可长期服用(伤肝脏)。③药饵停喂后,肠炎发病塘口投饲量的恢复有个渐进的过程(1~2 d)。④内服药投喂尽量单一品种投喂,不宜多品种混合投喂。

4 用药须规范,以防药害

4.1遵循药物禁忌,配伍须合理

酸性、碱性药物不可混合用,易产生拮抗反应。杀虫剂和消毒剂不可同日施,最好间隔一日。

生物制剂施用前的一周内,不宜用杀虫剂、消毒剂。氯制剂不可同四环类同时用。敌百虫施用一周后方可用生石灰,若同时施用,易使鱼类中毒死亡。

4.2对症下药,忌滥用药

病害发生时,须查清诱导因素。如果饲料霉变引起的死鱼,必须停用霉变饲料后再施以内服药。如果由于施肥不当引起的死鱼,必须加注新水,同时施用针对氨氮类的解药。如果蟹种由于高密度暂养,突然遇气温攀升引起的缺氧死亡,及时解除暂养,大面积养殖即可。为了避免来年再次发生此类事故,清明前必须结束暂养,进行常规养殖。如果水肥引起的草鱼三病,必须先加水,再施以药物。

以上目的在于追根求源,标本兼治。

4.3“病去如抽丝”,根据疗程施药,忌频繁更换药,以防药害

4.3.1机理常言道∶病去如抽丝。一切病害的去除,都有一个时间的过程。如果忽视这一点,往往心急乱投医,频繁施药,加重病情。

药物的使用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同时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对水体溶氧。部分浮游植物的死亡,削弱了光合作用;生物死体的降解,加重了水体耗氧;药物的降解,加重了水体负荷。

4.3.2溶氧转为限制因子众所周知,溶氧的多寡直接影响生物的生长、摄食、繁衍等,甚至导致生物窒息死亡。生产中由于心急,盲目用药,治疗易陷入“越治病越重,越重越治”的怪圈。排除未对症下药外,最重要的因素为水体溶氧。频繁用药,水体中的生态系统平衡多次被破坏,恢复能力减弱,氧转为限制因子。

当塘口发生病害时,一定要在鱼医生的指导下施药。要耐心等待,切不可频繁更换药物,随意加大药物剂量。

4.3.3疗效的判断一般施药后,次日凌晨死亡量会略增,第3天呈下降趋势,4~5 d后渐止。

如无此现象,说明水体体积估算偏小,药物剂量不足,治疗无效,请有经验的养殖户实地帮助估算水体体积,再次治疗。

4.3.4注意休药期确保上市的水生动物体内无药物残留。外用药、内服药的排出、降解都有一个时间过程,关注休药期,同时也就是关注人类健康。一个生物个体中残留的有害物质不一定影响人类个体食用者的健康,如果食用多个富含有害物质的个体,加之长期累积就可能危及健康。有害物质在食物链中的传递、富集对食物链终端的人危害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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