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鱼类用药的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24/12/09 08:36:26  来源:黑龙江水产 2014年2期  作者:杜晓梅 管红梅  浏览次数:382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郑重提醒】:本站所有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谢绝转载!!谢谢合~
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会变!

在鱼类养殖生产过程中,鱼病从鱼苗到成鱼各阶段都有发生,而鱼类的用药就显得特别重要。按照农业部令第31号《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使用药物的养殖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用于人类食用消费。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原料药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在水生生物病害防治员的指导下科学用药。下面就介绍一下养殖鱼类用药的注意事项。

一、在高温季节使用渔药应注意以下几点

1、鱼的发病率未超过5%时,一般不要采用药物全池泼洒的方法来防治,可采用食场内悬挂药物袋(篓)和食场附近水域局部洒药来防治鱼病。

2、鱼的发病率高达10%,采用药物全池泼洒时,一定要准确测量水体,施药浓度以按常量的下限使用比较安全,用药后24hr内要有人看守,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大量冲水抢救和开动增氧机。

3、几种药物混合施用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如漂白粉、硫酸铜、敌百虫都不能与生石灰同时使用,因为漂白粉、硫酸铜遇生石灰会起中和反应而失效或减弱药效;敌百虫遇生石灰会变成敌敌畏,毒性增高10倍。再如大黄与氨水合用,药效可提高14倍。总之,要根据药物的不同特性,精选慎用,避免产生副作用。

二、鱼类用药需要注意的其它事项

1、施用药物的时间,应安排在下午6时许,泼药后接着是傍晚,气温、水温降低,减少鱼类的不安和体能消耗。不宜在清晨泼药,池塘中的溶氧经过鱼类等水生动物一夜的消耗,含量已处最低,清晨泼药更容易造成缺氧浮头;也不可在中午阳光直射时施用,以免降低药效。

2、使用硫酸铜时应注意:(1)硫酸铜用量计算要准确;(2)溶解硫酸铜的温度不能超过60℃,否则易失效;(3)硫酸铜不宜常用,以免危害人体健康。

3、泼洒药液,可用喷雾器,也可用木瓢或勺子全池塘均匀泼洒,切不可定点倾倒。

4、对水泼洒的药物要准确测量水体;拌饲料的药物要较准确估计鱼体重,以免用药过量造成中毒或用药不足达不到治疗效果。

5、细心诊断对症下药,以免造成浪费增加成本。

6、泼洒药物要把鱼喂饱,应在鱼吃食后2-3hr泼药;投药饵时要使鱼空腹。

7、水温较高时泼洒药物效果最佳,泼洒时要均匀,不易溶解的药物要用开水充分溶解后再泼洒,留下颗粒会使鱼误食中毒。

8、鱼在浮头时或浮头刚结束时不要立即用药,否则会造成大批鱼死亡。

9、遍洒药物应从上风处开始逐步向下风泼,这样药物较均匀。

10、使用过期失效的药物达不到防病的效果,所以在使用时,要注意药物的有效期。另外,也可以通过目测检查,如有效的生石灰是刚出窑的成块成团的;有效的漂白粉是未受潮、粉末状不结块的(已结块的则失效);硫酸铜呈蓝绿色结晶状,而呈铁锈状即为失效。

11、用药时应选择低毒高效、低残留、环保型的新鱼药及抗药性低的中草药。

12、挂袋时,用药浓度应控制在最低有效浓度与回避浓度之间。

13、药浴时,每次药浴的水产动物数量不能太多,最好先用小批量试验,药浴后连药水一起倒入池中,药水配制后只能用1次,药浴容器不能选用金属容器。

14、一般用药1个疗程,待病情稳定后,施10mg/L的生石灰,调节水质。

15、特种水产品对一些鱼药有药敏反应,用药时应慎重选择,以防中毒。

声明:转载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站(可搜索)"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第一线刘文俊视频号"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将会定期向你推送信息

查看评论[0]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