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药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安全防范

发表时间:2020/11/27 22:20:35  浏览次数: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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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药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泼洒法

(1)对不易溶解的药物应充分溶解后,均匀地全池泼洒;

(2)室外池塘泼洒药物一般在晴天上午进行,因为用药后便于观察,高锰酸钾等对光敏感药物则在傍晚进行;

(3)泼药时一般不投喂饲料,最好先投喂饲料后再用药;

(4)泼洒药物应由上风处逐渐向下风处泼洒,以保障操作人员安全;

(5)池塘缺氧、鱼浮头或浮头刚结束时不应泼洒药物,因为容易引起死亡事故。如池塘设有增氧机,泼洒渔药后最好适时开动增氧机。

2、浸泡法

(1)捕捞患病水产养殖动物时应谨慎操作,尽可能避免患病动物再受伤,对浸泡时间应视水温、患病体忍受度及渔药使用说明书等灵活掌握;

(2)由于浸泡时养殖动物的密度一般较大,浸泡的时间较长时要充气增氧;

(3)尽量减少因浸泡所产生的应激反应。

3、注射法

应先配制好注射药物,注射用具也应预先消毒,注射药物时要准确、快速、勿使患病水生生物受伤。

 4、口服法

(1)用药前应停食1~2天,使养殖动物处于饥饿状态或半饥饿状态,以便其最大限度地摄食药饵。

(2)投喂药物饵料时,每次的投喂量应考虑同水体中可能摄食饵料的混养品种,但投饲量要适中,避免剩余。

5、挂袋法

悬挂所用的袋(篓)应置于养殖对象经常出没的场所区域或“鱼道”,如食台、塘边上风处等。悬挂所用渔药的总量不应超过该渔药全池泼洒的剂量。

渔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范

(1)在使用毒性较大的渔药时,要注意安全,避免人、畜、水生生物中毒;

(2)化学药品配制一般应选用木质、塑料或陶瓷容器;

(3)如发现用药后有异常反应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添加新水、开机增氧等;

(4)混养池塘中使用渔药时,不仅要注意患病对象的安全性,同时也要考虑选择的药物对未患病的种类是否安全;

(5)为了避免病原菌产生耐药性,还应根据药物的种类和特性,决定药物的轮换使用;

(6)注意不同养殖种类、年龄和生长阶段的水生动物对渔药敏感的差异性;

(7)对特种水产养殖动物要慎重用药;产卵季节谨慎用药;

(8)用药时要注意温度、盐度的变化。通常药物的用量是指水温20℃时的基础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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