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重庆市永川水花渔业会社新成员条件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水花渔业会社
会社(2009)总第7号文件
关于参加重庆市永川水花渔业会社新成员条件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水花渔业会社第二十二次会(社)员大会于二○○九年一月十九日召开。会议总结二○○八年年度工作,会社工作提倡“对事不论人”,“制度管人”的管理原则,严肃会社纪律,严格执行章程和制度,会议就有关新成员加入会社的相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必须是从事与水产渔业行业相关的人员,方可提出入会申请。
二、必须经过会(社)员大会通过。
三、新成员必须缴纳补足其他会员历年实际所缴会费(股金)总和金额。
四、新成员三年后才能参与盈余或者返利分配,但同时必须履行会员的义务。
五、每个家庭不得有两人以上参加本会社。
六、本次会议以前的决定按原决定办理。
七、按以上决定內容同时修改章程。
重庆市永川水花渔业会社第二十二次会(社)员大会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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