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浓度
安全浓度是反映溶液不致引起生物毒害的一种参数。在渔业中,将受试水生生物长期(一个世代或一个以上世代)暴露于含有毒物的水体中,而不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亦不导致其生命周期的任何发育阶段和后代产生潜在危害的毒物浓度值。各种渔业水域中的有毒物质必须控制在安全浓度以内,才能使处于生命周期不同发育阶段的渔业生物得以正常生长。为了确定某种毒物对生物的安全浓度,需要进行全生活周期的慢性毒性试验。
美国环境保护局环境研究实验室的慢性毒性试验,包括对生殖期的鱼类、受精卵和幼体的连续暴露,称为繁殖生物测试。常规的方法是将成对亲鱼暴露于5~6个不同浓度的毒物溶液中,并以对照组作平行试验。相邻的两个浓度差的系数为2~3,一般需连续暴露10个月至1年。常用的试验动物为蓝鳃鱼、鲦鱼和水蚤。从慢性毒性试验结果求得安全浓度。
鱼类全生活周期慢性试验的缺点是试验周期长、花费大,不可能对每一种毒物都进行试验。因此,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测定每种鱼类的安全浓度应用一种较简捷的评定方法,即:
安全浓度=应用系数(AF)×96小时LC50
应用系数(AF)也是通过试验获得的,它是安全浓度与96小时LC50之比。根据美国环境研究实验室的繁殖生物慢性毒性试验,发现以同一种毒物对两种或三种鱼作试验,其应用系数是一致的或相近的。因此,如果某种毒物的应用系数为已知,则对没有做过慢性毒性试验的鱼类,只需进行急性毒性试验,求出96小时LC50值,便可用上述公式估算出其安全浓度值。
各种有毒物质的应用系数的取值,一般根据它们对渔业生物的毒理作用及其性质的稳定程度和能否在鱼、虾、贝、藻类体内积累的情况以及有无慢性致毒作用等因素,分别采用0.1、0.05、0.01。对少数毒性大的物质如汞、镉等则取0.005。例如,求得α-硝基萘、间硝基苯胺两种有毒物质的96小时LC50值分别为1.6毫克/升与9.9毫克/升,乘以应用系数0.01,便可得出上述两种毒物的安全浓度分别为0.016毫克/升和0.099毫克/升。
运用应用系数也可以间接地评定工业废水排放的安全浓度。但是试验时必须取受纳水体上游的水作为试验用的稀释水,并选择当地敏感的鱼类测定起始的半数致死浓度值,然后运用已知的应用系数,便可计算出工业废水排入受纳水体的安全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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