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鱼遭抓捕意外跌入鱼塘,鱼塘主该为他的溺亡负责吗?

发表时间:2021/02/13 14:53:56  来源:《法治天下》节目组  浏览次数:1464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郑重提醒】:本站所有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谢绝转载!!谢谢合~
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会变!

情回顾

某日深夜,黎某亮、黎东益等三名年轻人在邻村吴老伯家鱼塘偷鱼,不料被吴老伯巡塘时发现。吴老伯在抓捕时黎某亮入水,吴老伯随后在岸上追赶偷鱼人黎某亮,并用石子丢对方,用树杈挡住其道路,而偷鱼同伴黎东益突然回来从背后猛推吴老伯,吴老伯将刚上岸的黎某亮撞倒,两人一起跌入鱼塘,后黎某亮溺水死亡。

受害人黎某亮家属起诉鱼塘主吴老伯和偷鱼同伴黎东益,共同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要求吴老伯单独承担50多万元的民事赔偿。

一审法院判决吴老伯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5千余元,并判决偷鱼同伙黎东益犯抢劫罪。

吴老伯不服,认为自己无罪,偷鱼同伴黎东益和受害人家属对判决结果也均不服,三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那么二审法院又该如何审理该案?

吴老伯是否应该对偷鱼人黎某亮的死承担责任?偷鱼同伴黎东益又该对黎某亮的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在抓捕违法犯罪行为人的过程中,出现被抓捕人意外死亡的情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法官寄语

基于鱼塘主吴老伯在抓捕偷鱼人,被推下水,出水后,这三个阶段的行为分析,法院认为他前两个行为,即向对方丢石子,用树杈拦住对方去路的行为,属于对偷鱼人的正常抓捕,是合理合法的。吴老伯掉进水塘中,被害人黎某亮出于求生的本能抓住落水的鱼塘主,鱼塘主吴老伯把他推开,这个行为在法律上是一种紧急避险,是可以免除刑事处罚的。鱼塘主吴老伯爬上塘基之后,及时呼救,及时报警,他的行为与被害人黎某亮死亡的结果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所以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在刑法上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扭送这样的情形,这些情况下造成被抓捕人受伤或死亡的,法律不追究抓捕人的刑事责任。

声明:转载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站(可搜索)"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第一线刘文俊视频号"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将会定期向你推送信息

查看评论[0]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