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鲫造血器官坏死症的正确防控问题
自2008年开始,在江苏省盐城地区人工养殖的异育银鲫(Carassius auratus gibelio)出现所谓的“鳃出血病”(图1)的暴发性疾病以来,在此后很短的时间内,这种病毒性疾病就蔓延到了全国各水产养殖地区,这些年来,对我国以异育银鲫为主要养殖对象的水产养殖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以及重大的经济损失。
图1患“鳃出血病”的异育银鲫鳃部出血症状
1
流行病学的早期调查
自人工养殖异育银鲫的“鳃出血病”发生以后,我们曾经在江苏省盐城地区完成了流行病学调查。经过2011年8~11月、2012年5~11月、2013年4~11月和2014年4~10月,采用养殖现场调查、访问相结合的方法,在江苏省盐城等地区的部分水产养殖基地对异育银鲫“鳃出血病”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获得的调查结果是,我国苏北地区人工养殖的异育银鲫“鳃出血病”主要在4~6月和8~11月初流行,其中5月和10月分别为异育银鲫“鳃出血病”的两个流行期的高峰期。
当水温处于上升期时,江苏省盐城地区人工养殖异育银鲫“鳃出血病”流行的适宜水温范围为15.0~28.0℃,即当池塘水温自然上升至15.0℃时,这种疾病开始发生,当水温继续上升至28.0℃或者更高时,这种疾病就几乎停止发生;当养殖水体水温进入下降期,即使养殖池塘水温尚处于28.0℃以上的水环境中,人工养殖异育银鲫“鳃出血病”也是可能发生的。发生异育银鲫“鳃出血病”的养殖池塘,主要是单养异育银鲫或者是主养异育银鲫的池塘,与其他鱼类(如草鱼等)混养的池塘较少发生,即使发生了“鳃出血病”后也比较容易控制。
在流行病学调查中,发现凡是发生典型“鳃出血病”的异育银鲫规格大多在100.0g以上的个体,小规格鱼种较少发生这种疾病。疾病发生后,患病鱼的死亡率一般为30.0%~40.0%。严重发生时可达90.0%以上,甚至导致整个池塘中异育银鲫全部死亡的事例也有发生。
2
致病原因研究结果
当异育银鲫的“鳃出血病”发生后,我国的不少水产病害防治科技人员立即开展了对致病原因的研究,很快就证明了江苏省盐城地区人工养殖异育银鲫“鳃出血病”的致病原因,是因为感染了鲤疱疹病毒Ⅱ型(Cyprinid herpesvirusⅡ,CyHV-Ⅱ)的缘故。
鲤疱疹病毒Ⅱ型对养殖鱼类的危害,首先是日本人于1992年,在人工养殖的患病金鱼(Carassius auratus)体内发现的。因此,日本人一度将这种病毒命名为金鱼造血器官坏死病毒(Goldfish hematopoietic organ necrosis virus),同时,将金鱼的这种病毒性疾病命名为金鱼造血器官坏死症(Goldfish hemopoietic organ necrosis)。
随后,这种病毒病在大洋洲,亚洲和欧洲的一些国家,也先后有了危害养殖鱼类的研究报道。这种病毒对我国养殖的异育银鲫,金鱼的养殖地区都有流行,且感染率高,感染鱼体后的发病率也比较高,死亡率高,而且,一直没有找到能有效治疗“鳃出血病”的药物。
根据我国部分研究者对异育银鲫“鳃出血病”病理学研究结果,参照日本人对该病毒危害金鱼的病理学研究结果与疾病的命名方法,我国的研究者最终将异育银鲫的这种病毒病命名为鲫造血器官坏死症(Hemopoietic organ necrosis of crucian carp)。
3
鲫造血器官坏死症的预防
对于水产养殖动物的病毒性疾病,至今尚无药物能实施有效地治疗。因此,正确的预防措施,是减少和避免各种病毒对水产养殖动物造成严重危害的有效途径。
3.1稳定水产动物的免疫系统
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发生,都是与环境因素对水产养殖动物的免疫机能造成不同程度胁迫有关。当水产养殖动物的免疫机能受到各种环境因素程度不同的抑制时,就需要水产养殖业者对各种胁迫因素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采取的应对措施需要在保证对水产养殖动物不造成新的胁迫作用的前提下,有助于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的免疫机能。
如水产养殖业者为了解除因为致病生物浸染造成的对水产养殖动物的胁迫,采用某种杀虫剂驱除或者杀灭其致病生物时,所选择杀虫药物的前提就是要求这种药物本身不会造成对水产养殖动物引起新的胁迫。水产用兽药的研制者在研究某种药物之前,需要完成的研究工作内容就包括对该药物的一些列毒理学试验,其目的就是要让研制的药物对致病生物具有良好的驱除和杀灭效果,而对水产养殖动物则具有理想的安全系数,使用该药物后不会对水产养殖动物造成胁迫。
对于病毒性疾病的危害,唯一的防控途径就是采取措施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的免疫系统与机能。近些年来,在国内外水产动物病害研究者在对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防控中,各种免疫调节剂(immunomodulator)正在被研究与开发,现在已经成为水产养殖动物疾病防控研究的热点。
3.2免疫调节剂的特点与功能
凡是能调节动物(包括鱼、虾类)免疫系统机能的物质,人们将其统称为免疫调节剂。根据免疫调节剂的来源不同,大致可以分为来自细菌的肽聚糖和脂多糖(lipopolysaccharide,LPS);放线菌的短肽;酵母菌和海藻的β-1,3-葡聚糖和β-1,6-葡聚糖和来自甲壳动物外壳的甲壳质、壳多糖等其它具有免疫调节作用的物质。
将上述各种免疫调节剂投与各种水产养殖动物后,可以提高水产养殖动物体内溶菌酶(lysozyme)和补体(complement)等非特异性免疫物质的活性,增加机体中补体的C3成分;不仅可以增强巨噬细胞(macrophages)和嗜中性白细胞的吞噬活性,而且还可以提高这些细胞的杀菌活性;激活自然杀伤细胞(natural killer cell,NK),增强其杀伤异物细胞的活性外,还能促进巨噬细胞白细胞介素-2(interleukin-2,IL-2)的活性。
免疫调节剂除了能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的非特异性免疫机能外,还具有增强水产养殖动物机体产生特异性抗体的功能。如果对养殖虾类投与免疫调节剂,首先是能提高虾体内大、小颗粒细胞的吞噬和杀菌活性,促进其血细胞趋化因子的释放;提高酚氧化酶前体(prophenoloxidase,proPO)活化系统的活性,从而调节其机体对各种传染性病原的抗感染能力。
水产养殖动物的免疫机制也可以分为特异性和非特异性免疫。所谓非特异性免疫就是机体对非特定的病原体的防御机制。其中分布在水产养殖动物体表粘液,血液和肾脏等器官中的溶菌酶,就是一种在补体的协同作用下,可以将细菌溶解的酶。补体是存在于鱼类粘液和血液中的一组蛋白质,其活化途径有两条:一是能被抗原抗体复合物激活的经典激活途径,二是能被与抗体无关的细菌脂多糖和肽聚糖等激活的替代途径。无论哪种途径活化的补体都能将菌体溶解。水产养殖动物的补体与哺乳动物的相比,后者通过替代途径发挥的作用更大。在细胞性防御因子方面,由吞噬细胞将进入机体内的病原体吞噬后,依靠存在于巨噬细胞、嗜中性白细胞中的过氧化物酶等将病原体杀死、消化,同时还包括能对异体细胞和病毒感染细胞具有杀伤活性的天然杀伤细胞。所谓特异性免疫机制,是针对特异性病原的由T淋巴细胞和与T细胞相关联的能产生抗体的B淋巴细胞所发生的体液性免疫组成的。
养殖虾类等甲壳类养殖动物虽然没有产生特异性抗体的机能。但是,也是依靠细胞性和体液性防御因子完成机体的免疫防御过程。细胞性防御因子主要包括血细胞和淋巴样器官等固着性细胞。血细胞又可以分为大颗粒细胞,小颗粒细胞和无颗粒细胞等3种类型。其中大、小颗粒细胞已被确认具有较强的吞噬活性。对于大型病原体及进入机体内的大量细菌,当血细胞无法吞噬时,即可能形成血细胞层而将其包围,在组织细胞的协助下形成球状物,将异物与周围的细胞隔开。淋巴样器官是位于中肠腺前方的小组织,是能捕捉进入体内的异物而保护机体的主要器官。液性防御因子主要包括proPO活化系统,植物凝血素和杀菌素等。所谓proPO活化系统,就是虾类血细胞中存在的proPO被细菌的LPS,霉菌的β-1,3-葡聚糖等激活,经过丝氨酸蛋白酶而形成酚过氧化物酶,将鱼虾类体内的酪氨酸和二羟基苯丙氨酸等酚系物质氧化,最终生成黑色素的一系列反应。作为这个串联反应中间产物的苯醌和最终产物的黑色素,可以起到包围进入机体的异物而将其杀灭的作用。
4
鲫造血器官坏死症的正确防控措施
4.1坚持投喂优质饲料
日本鱼类营养资深研究者示野贞夫教授曾经说过“饵料乃万病之源”。因此,投喂水产养殖动物的饲料品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水产养殖动物的健康与否。
为了防控水产动物的病毒性疾病,养殖业者将免疫调节剂添加在饲料中投喂水产养殖动物,在利用免疫调节剂调节水产养殖动物免疫系统过程中,目的就是将水产养殖动物的免疫系统调节到始终保持正常的水平上,从而确保水产养殖动物的免疫系统对从环境中入侵的致病性生物的防御功能,而在将水产养殖动物的免疫系统保持正常水平以及发挥防御功能的过程中,是需要消耗水产养殖动物体内的大量能量的。而免疫调节剂是不能为水产养殖动物充分地提供这种能量供给的,水产养殖动物在维持正常免疫机能所需的能量只能从水产养殖动物饵料中获得。
因此,如果水产养殖业者选择投喂的是劣质饲料的话,在水产养殖动物体内就会缺乏相应的营养与能量而难以满足其需求,而投喂的免疫调节剂将水产养殖动物的免疫机能调节到正常水平后,为了维持其正常水平,还需要另外增加养殖鱼类的营养与能量消耗。因此,在给水产养殖动物投喂劣质饲料的情况下,同时投喂免疫调节剂的话,可能会因为增加了水产养殖动物对机体内储备营养和能量的消耗量,最终还可能会使水产养殖业者获得适得其反的结果。
4.2投喂免疫调节剂的投喂程序
以防控江苏省盐城地区人工养殖异育银鲫的鲫造血器官坏死症为例,在每年的3月底4月初,当对异育银鲫开始投喂人工饲料后,就要开始投喂添加有免疫调节剂的饲料,连续投喂25d,这个时期投喂免疫调节剂的目的,是预防人工饲养异育银鲫于每年4~6月发生的鲫造血器官坏死症;在8月下旬至9月初,养殖水体水温开始下行之前,再次投喂添加有免疫调节剂的饲料,也是连续投喂25d,目的在与预防于9~11月份发生的鲫造血器官坏死症。
也可以采用连续投喂添加有免疫调节剂的饲料7d,再停止投喂添加有免疫调节剂的饲料7~10d后,再继续投喂添加有免疫调节剂的饲料,如此交替地投喂免疫调节剂进行疾病的预防,试验结果证明这种投喂程序,也是可以获得良好的防控水产养殖动物病毒病的效果的。
4.3其他注意事项
(1)实施精准用药:在鲫造血器官坏死症流行季节,要注意针对水产养殖动物的寄生虫和分离的致病菌株,利用药物敏感性试验的方法,对市场上购买的消毒剂、抗菌和杀虫剂等各种渔用药物,通过对致病菌和寄生虫的药物敏感试验,对其质量进行检测和筛选,保证了购买的药物在水体消毒、抗病和杀虫过程中,能获得良好的药用效果。
我国目前渔药市场上销售的渔药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等各种问题,养殖业者即使选用同类药物也可能因为其质量不同而难以达到理想疗效。此外,如果在不知道病原体对药物敏感性的前提下就使用某种渔用药物,实质上是与盲目用药或滥用药物没有本质区别的!因为药物的剂量使用不准确,不仅不能抑制和杀灭其病原微生物,反而会导致其产生耐药性。为了检测渔用药物的质量和病原体对药物的感受性,我们通过建立起来的微生物实验室,对拟采购的渔药首先在实验室进行杀菌、杀虫试验,比较各种拟购药物的质量后再决定采购质量上乘的药物。由于保证了购买药物的质量,同时,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也明确了致病菌(虫)对药物的敏感程度,所以,在使用药物治疗疾病时就可以真正做到“对症用药”,而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事实证明,这样做不仅提高了药物的治疗疾病效果,也因为避免了盲目用药而减少了经济损失和药物对养殖水体造成的污染。
(2)避免认为造成养殖环境改变增加对水产动物的应激性刺激:水产养殖水体的环境因素的任何改变,均可能造成对水产养殖动物的应激性刺激。一定要改变过去每隔10~15d就在池塘中泼洒杀虫和消毒药物的习惯做法,通过监测养殖动物体内、外病原体的数量后,再决定是否需要使用消毒剂或者杀虫药物。
(3)异育银鲫的鲫造血器官坏死症是可以预防的:我们曾经采取科学投喂免疫调节剂等系统的预防措施,对江苏省盐城地区和辽宁省辽中地区的某些水产养殖基地,饲养的异育银鲫和镜鲤(Cyprinus carpio var.specularis)的疱疹病毒病的预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所以,我们认为只要采取预防疾病的技术措施正确、并能得到认真落实,养殖异育银鲫鲫的造血器官坏死症和镜鲤的锦鲤疱疹病毒病,是完全可以成功地预防的。
(4)疾病发生后避免滥用药物:当异育银鲫的鲫造血器官坏死症已经发生后,要注意减少饲料的投喂量,避免在养殖水体中使用任何药物,尤其是避免使用各种杀虫药和抗生素类药物。
声明:本站属公益性没有商业目的的网站,上列文章仅供个人学习参考。本站所发布文章为原创的均标注作者或来源,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许可转载的请注明出处。本站所载文章除原创外均来源于网络,如有未注明出处或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
欢迎关注本站(可搜索)"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第一线刘文俊视频号"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