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国家“三有动物”名录公布,野猪正式被除名
2023年6月30日,国家林草局网站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动物”名录)
国家林草局表示,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该局制定了“三有动物”名录,经征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科学技术、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并组织科学论证评估,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林草局强调,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开展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活动的,应当于2023年9月30日前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据介绍,新调整的“三有动物”名录共收录野生动物1924种,其中兽类91种、鸟类1028种、爬行动物450种、两栖动物253种、昆虫类96种、蛛形纲动物2种、寡毛纲动物4种。央视新闻客户端报道称,与2000年首次发布的原名录相比,在基本保留原有种类的同时,新增了700多种野生动物,实现了野生动物保护范围的大幅扩大。
2021年12月10日,国家林草局网站曾发布关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林草局当时指出,制定“三有动物”名录目的是依法确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受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范围。
2021年2月1日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布后,国家林草局委托中国林科院自然保护地研究所迅速成立专家委员会,研究拟定了调整“三有动物”名录的基本原则,并下设4个专家组,分别对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兽类、鸟类、两栖爬行类、昆虫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综合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因素,逐一评估其生态、科研、社会价值,提出了名录调整草案。
国家林草局称,“三有动物”名录调整重点关注物种在自然生态系统、食物链中所处的地位及其在维护生态平衡方面的作用,积极扩大名录范围;特别是对种群分布范围缩减、数量呈下降趋势、面临各类威胁且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物种,优先考虑列入本名录。对不存在生存威胁、反而可能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物种,不予列入名录,如高原鼢鼠、旱獭等。此前引发广泛关注的野猪没有出现在新版“三有动物”目录中。
近年来,中国境内野猪种群数量增加,各类致害情况频繁发生。有新闻此前多次报道,野猪目前已成为中国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之一。在四川省通江县,有关部门在2020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县已有野猪约2万头。在安徽省休宁县,2021年的一项调查发现,全县境内野猪总数量约为7134-7946头,陆域达到3.8头/平方千米,超过了2头/平方千米的合理种群密度标准。
不过,野猪被剔除“三有动物”名录曾引发争议,多家动物保护组织公开或通过其他渠道建议,希望将野猪保留在名录中。相关环保组织负责人曾说,野猪是被非法捕杀、贩卖、食用最多的野生动物之一。一旦野猪被踢出保护名录,将成为“害兽”,很可能遭遇大规模、无节制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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