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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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院:无被告身份证号码和住所不予立案怎么办?错过无法补救!
- 因环保禁养或者退渔还耕要终止养鱼,不给补偿合理吗?
-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办事处“关停鱼塘造成损失未赔”发布情况说明
- 商家应对职业打假人起诉的答辩状(参考模版)
- 几年前重庆璧山区因“环保整治”视一般水产养殖为违规养鱼,强拆鱼塘被判赔380万!
- 用越南进口龙虾冒充本地龙虾,一水产品经营部被罚1万元
- 卖鱼生赚300被罚5万,合理吗?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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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采用虚假诉讼等手段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时有发生
- 开庭照着念这15句话,胜诉可能性大!
- 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水产品检出孔雀石绿不予免罚 涉嫌犯罪将移交公安
- “獐子岛扇贝跑路案”入选最高检证券犯罪案例
- 这些情形都属于虚假诉讼,同时触犯其他罪名的从重处罚!
- 水利部关于“取水许可管理范围”公众提问的45条回答
- 最高法:行政机关有权在查封期间无偿收回闲置超两年的土地
- 最高法:违法建筑不是合法财产,但违法强拆致可回收材料损失应赔
- 法院建议:微信聊天记录的正确提交方式
- 《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施行,法官提示关注八个新变化
- 发回重审!深圳中院撤销前海法院关于红牛“50年协议”的错误判决
- 市场监管总局: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 市监局对于营业执照和开具票据的公章不符的行为是否有管辖权?市场监管局具体会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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